風險評估中心再次就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2-03 20: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3日訊 今日,國家風險評估中心發佈《有關金箔擬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相關情況》,稱鋻於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特殊性,為進一步廣泛了解社會和相關部門意見,2015年1月28日起,再次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然後根據各方面反映的意見依法作出決定。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國家衛計委于1月14日發佈了《關於徵求擬批准金箔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的函》。函件中提到,允許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産品為白酒,最大使用量為每公斤0.02克。生産工藝是將純度為99.99%純金以物理方式將其汽化,使其均勻分散成小分子,再將這些小金分子重新堆棧排列以精準控制分子磊晶堆棧的方式形成食品添加劑金箔。
發佈原文:
2014年8月,有申請人向國家衛生計生委提交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申請。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依程式組織安全性技術評審並上網公開徵求意見,期間未收到不同意見。鋻於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特殊性,為進一步廣泛了解社會和相關部門意見,2015年1月28日,再次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然後根據各方面反映的意見依法作出決定。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2015.2.3
小貼士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申請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産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生産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産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組織對相關産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決定准予許可並予以公佈;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決定不予許可並書面説明理由。
2、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及地區對金箔的管理情況
國際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對金箔的安全性評估認為,作為食品著色劑按規定使用不會影響身體健康;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批准允許作為食品著色劑使用。歐盟、愛爾蘭、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均允許用於食品(包括白酒)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