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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種餡餅都叫“鼓浪嶼”

  • 發佈時間:2015-02-03 09:29:27  來源:廈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正牌餡餅出自鼓浪嶼食品廠,從1983年開始使用“鼓浪嶼”商標

  ●這一老字號近年頻遭侵權,目前正準備發起新一輪商標“保衛戰”

  鼓浪嶼餡餅

  前世今生

  鼓浪嶼餡餅的第一任傳承人林朱達于1926年出生,十幾歲就在廈門一家台灣人開設的餅店裏做學徒。

  1956年公私合營,添成餅店與其他一些食品店共同改造成為鼓浪嶼食品廠,林朱達成為廠長。

  1988年林朱達正式退休,退休後由第二代傳承人周蓮河擔任第二任廠長,現在的鼓浪嶼餡餅商標所有人曾華山已是第五代傳承人。

  本報訊 (記者 陳泥)作為閩南地區的傳統食品之一,“鼓浪嶼餡餅”既是中華老字號,又是廈門聞名海內外的傳統美食。但近年來,我市眾多商家爭相在餡餅包裝上使用“鼓浪嶼”,導致對“鼓浪嶼”商標使用的爭議屢見報端。記者近日獲悉,作為“鼓浪嶼”商標的專用權人,廈門鼓浪嶼食品廠目前正在籌備打響新一輪的商標“保衛戰”,向在餡餅産品的包裝標識上混用“鼓浪嶼”三個字的生産廠家和經銷企業發起交涉。

  山寨餡餅過期,正牌名譽受損

  儘管剛獲評福建省、廈門市“著名商標”,但“鼓浪嶼”餡餅商標所有人曾華山最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廈門不少廠商打著“鼓浪嶼”的旗號生産、銷售餡餅,而且還因出現消費糾紛投訴到工商部門,讓這個幾經風雨的老字號一再“躺著中槍”。

  今年1月初,消費者陳小姐在灌口某喜餅坊花了264元購買了24盒“鼓浪嶼餡餅”送給親戚朋友,不料卻被親戚告知,這些喜餅已經超過保質期了。陳小姐投訴到工商部門後,商家賠償了2000元。

  “這個事情被媒體報道後,我們公司的諮詢電話快被打爆了。”曾華山説,很多客戶質疑老字號居然銷售過期食品。他立即與受理這起投訴的工商人員聯繫,結果得知,陳小姐購買的喜餅只是在包裝盒上突出使用了“鼓浪嶼”三個字,其生産廠家其實根本不是鼓浪嶼食品廠。而且,經過調查他還發現,這家企業將自己的註冊商標印在包裝盒較不顯眼的左上角且字體較小,從整體上看,消費者購買時最先注意到的只會是“鼓浪嶼”三字而非其自有商標。

  曾有侵權餡餅廠被判賠8萬元

  “‘鼓浪嶼’三個字早已是註冊商標了,生産餡餅的廠家未經授權使用是侵權的。”曾華山對記者表示。早在1983年,“鼓浪嶼”商標原權利人鼓浪嶼食品廠開始在其生産的餡餅等食品上使用“鼓浪嶼”商標,2001年及2005年,鼓浪嶼食品廠又獲得了在第30類餡餅、蛋糕、餅乾等商品上的第1571341號及第3847042號“鼓浪嶼”商標的專用權。儘管後來因為法律糾紛,“鼓浪嶼餡餅”商標一度被塵封了五年,但它在餡餅及糕點等商品上仍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因此他認為,鼓浪嶼餡餅,特指的就是“鼓浪嶼”品牌的餡餅,因為並非所有廈門出産的餡餅都是鼓浪嶼餡餅。

  據了解,就在去年,當時的“鼓浪嶼餡餅”商標專用權人興茂公司曾因商標糾紛將廈門另一家餡餅生産廠家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該廠立即停止在其生産、銷售的産品上使用帶有“鼓浪嶼”字樣的舊版包裝盒,並判令其賠償興茂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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