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制度改革“仍在路上”
- 發佈時間:2015-01-28 02:32:47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日前召開的省兩會上,談起審批制度改革,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後説,自己做食品行業近30年,以前碰到的審批麻煩太多了,“雖然自去年開始國務院就大範圍地減少行政審批,但是到了執行層面還是有很多問題。所以企業感受得不明顯”;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張景華説,“簡政放權是很有必要的,但目前的放權,很多也是部門的自減,這就帶來一個問題,放掉的權力是不是下邊需要的”(據《浙江日報》等報道)。
企業是經濟主體、市場主體,而市場是瞬息萬變的。正所謂“商機不等人”,企業發現了商機,自然是“先下手為強”。但因為“婆婆”太多,項目報上去,還要走一大堆程式,等幾個月甚至幾年審批,不説“等到花兒也謝了”,也很可能是“刻舟求劍”了。再説了,企業打算做一個項目,前期投入往往不小,因為審批程式繁雜,開工日期拖得越久,成本付出就越多、效率就越低,産品的市場競爭力也就越弱。特別是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企業要轉型發展、提質增效,非走自主創新之路不可。而創新最怕的就是“條條框框”太多太濫、這部門那部門管得太細太死,讓企業無所適從、活力銳減,一些想創業的人也會望而生畏。
因此,要激發市場生機和活力,關鍵是要讓企業有活力。要讓企業有活力,關鍵是要讓企業有更多“自主權”。而要讓企業有更多“自主權”,關鍵是職能部門要“少管事”,簡政放權,不該管的一定放手。對於企業來説,簡政放權之後,市場預期會更加明確,投資會更加精準,創新效率也會更高。對於職能部門來説,審批權力過大、程式過多,不光重審批而輕服務、輕監管的弊端難免,還會造成部門和行業間“有利則爭,無利則推”的亂象,降低行政效率,也容易誘發權力尋租,破壞公平競爭,讓一些企業的心思不是主要放在做“正事”上。
這兩年,作為推動簡政放權的最直接要求,從中央到地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搞得如火如荼。但從代表們的議論看來,還存在不少問題。有些簡政放權,是職能部門自己説了算,沒有充分聽取企業和基層意見,成了“數字遊戲”,取消的僅僅是一些常年不用的審批項目,或者簡單地把多個項目合併成一個,沒有多少“含金量”,企業很難受惠;有些簡政放權是有實貨,但沒有很好地宣傳和執行,卡在“最後一公里”。就像有代表説的,“某項政策看起來已經很完善了,但到最基層一查,還是有很多人享受不到”。還有,像省人大代表黃銀英反映,有些權力下放到了仲介機構手裏,但事項多、辦理時間長、亂收費、服務跟不上等問題照樣存在,成了另一隻“攔路虎”。
放了、減了多少項權力,不是目的,目的是看究竟給企業增添了多少活力。審批制度改革搞得好不好,最應該聽聽企業和基層的看法,企業和基層也最有發言權。所以,很有必要像一些企業家和人大代表建議的那樣,各地削減、下放的審批事項,不能只搞“配給制”,自查自清,也要讓企業“點點菜”、“出出題”,更不能光看數量,更要稱稱“含金量”;簡政放權後,是否真正提高了企業和市場活力,不能由職能部門自説自話,還應請第三方機構評估效果;對於那些明放暗不放、明減暗不減的部門,要有審查和懲處措施,等等。總之,要以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和民間活力的“加法”,我們的審批制度改革“仍在路上”,還有很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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