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塗料徵收4%消費稅
- 發佈時間:2015-01-28 00:29:54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7日對外發佈通知稱,為促進節能環保,經國務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將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在生産、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適用稅率均為4%。
通知明確,原電池、蓄電池均在徵收範圍之內;但對部分類型電池免征消費稅,包括: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
通知還明確,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徵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徵收消費稅。
此外,通知要求,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於420克/升(含)的塗料免征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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