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小額貸款公司員工"吃回扣"致上億資金"打水漂"
- 發佈時間:2015-01-25 17:13:4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武漢1月25日電(記者李勁峰、譚元斌)為借款方辦理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受多個單位和個人賄賂共計近200萬元,致使公司1億余元到期貸款至今無法收回……近日,武漢一小額貸款公司員工姚某、鄢某被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逮捕。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2013年年底,30歲的姚某應聘進入武漢一小額貸款公司擔任信貸行銷二部經理。“90後”鄢某是姚某所負責部門的業務員,工作上聽從姚某的調動和安排。
在為借款方辦理貸款業務過程中,姚某除要求對方支付公司規定的利息外,通常還會索取1到2個點的“回扣”,要麼通過中間人提出,要麼指使鄢某提出。因為大多通過熟人牽線搭橋且急需資金週轉,借款方也都心照不宣地滿足姚某、鄢某的要求,將規定利息打到貸款公司的賬上,高出部分則直接打到姚某的個人賬戶上。
收到錢後,姚某通常會按事先約定的份額支付一部分給中間人,再分幾千元給鄢某。拿了借款方好處,姚某在收集貸款資料和實地調查時,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如實向公司彙報。而部分借款人和借款公司在支付了幾個月的利息後,就沒了下文,要麼一再拖延,要麼消失不見。
在發現姚某和鄢某的商業受賄行為後,公司向警方報了案。經查,2014年1月至5月,姚某和鄢某在為借款方辦理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受多個單位和個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99.5萬元,致使貸款公司1億余元到期貸款至今無法收回。其中,姚某個人實得143.5萬元,鄢某分得6萬餘元。
2015年1月13日,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將兩人批捕。辦案檢察官表示,部分借款人亦可能涉嫌騙取貸款罪,對此公安機關正在做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