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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丟了咋辦?滬政協委員建言設立金融法院

  • 發佈時間:2015-01-24 16:22:2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1月24日新媒體專電(記者何欣榮 王琳琳)放在銀行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飛。購買理財産品,頻頻遭遇銷售誤導……這樣的煩心事,很多人都經歷過。面對金融案件數量的快速增長,一些政協委員在今年的上海“兩會”上建議,上海宜率先設立金融法院,化解金融案件“案多人少”“案多庭少”的窘境。

  上海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24日正式開幕。上海市政協常委張寧介紹,近三年來,上海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與日俱增,2013年收案3.1萬餘件,2014年收案5.2萬餘件。目前上海全市金融商事審判人員約240人,以2014年收案數計,年每人平均辦案218件,“案多人少”“案多庭少”的情況非常明顯。

  隨著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金融案件的增長勢頭預計會持續下去。上海市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説,金融案件專業性、技術性、國際性、全局性、系統性強,裁判結果對市場各類主體,尤其是金融消費者、投資人影響極大,甚至導致社會穩定問題。近年來,各地因為理財産品糾紛引發的消費者維權事件,已經屢見不鮮。

  展望未來,我國的金融改革還會進一步加速。例如,今年年初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展股票期權交易試點,試點産品為上證50EFT期權。股票期權交易在我國資本市場屬於首創,交易規則中雖然規定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交易熔斷制度等一系列防範風險的措施,但法律糾紛的産生依然無時不在、無處不有。

  “在解決新型法律糾紛的過程中,難免碰到法律依據不充分的現實困難,司法的規範及引領功能將更加凸顯,呼喚專業的法官隊伍、專業的金融審判。”呂紅兵説。

  張寧、呂紅兵等建議,可以借鑒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與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共同設立的先例,本著“精簡、高效、扁平化”的機構設置原則,考慮將上海金融法院先行設立於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上海各基層法院審判的各類金融案件的上訴,並依法受理屬於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金融案件。在條件成熟的時候,考慮設立獨立建制的上海金融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設立金融法院並不是上海一地的事情。如股票發行註冊制未來啟動後,到上海上市的企業必須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起發行審核、上市服務等一系列帶有法定授權、自律監管性質的商事合同關係。為保持適用法律的統一性、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金融法院的跨地域特徵將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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