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兒童座椅2月1日起實施強制性檢驗
- 發佈時間:2015-01-23 10: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杭州1月23日訊 (記者蘇蘭 劉佳 沈玉香) 隨著汽車産業的迅猛發展,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産業的發展與日俱增。但縱觀國內外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的生産標準和産品品質與公眾不斷增長的需求相去甚遠。記者近日深入浙江檢驗檢疫局採訪了解到,自2015年2月1日開始,進出口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正式開始實施強制檢驗。
浙江檢驗檢疫局檢驗監管處沈玉香告訴中國經濟網記者,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作用是在車輛碰撞事故或突然減速時,減小對兒童造成的傷害。目前大部分歐美國家對兒童安全座椅都有強制執行標準。比如美國法律規定年齡為4歲以下兒童乘車,車上應備有保護兒童安全的裝置;德國、荷蘭和日本甚至將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要求提高到12歲以下。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關專家認為,目前兒童乘車安全最有效的保護方式就是兒童安全座椅,能降低嬰兒死亡率達70%,降低4至7歲兒童死亡率達59%。
2014年我國進口兒童安全座椅主要集中在寧波、廣東、上海、北京等口岸,大約有20多家兒童安全座椅主要進口商,部分進口兒童安全座椅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進口兒童安全座椅主要進口國有歐盟(德國、義大利、法國、英國等)、日本、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美國、南韓、泰國等國家地區進口量較少。主要進口品牌有寶得適(BRITAX)、葛萊(GRACO)、阿普利姆(Apramo)、奇蒂(KIDDY)、康科德(CONCORD)等品牌。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進口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的品質安全問題難以讓人放心。據2014年12月廣東檢驗檢疫局公佈的抽查情況顯示,進口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抽查不合格的情況突出。該局共抽查進口汽車兒童安全座椅5批,不合格5批,不合格率為100%,涉及國家有法國、荷蘭,産品全部有歐洲E-MARK認證。其中最關鍵的安全項目——動態試驗項目不合格4批。動態試驗是兒童安全座椅最關鍵安全項目,動態試驗是通過模擬汽車行駛過程中遭遇碰撞或緊急剎車,以此來檢測兒童安全座椅對兒童乘員的保護能力,該項目合格與否直接關係到兒童的生命安全。
鋻於兒童座椅的品質安全高風險性,2014年1月,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認監委就聯合發佈關於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俗稱“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實施強制性産品認證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的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又與海關總署聯合發了布關於《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調整和商品編號聯動調整的公告,將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增設進/出境檢驗檢疫監管要求為“A/B”,即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調整自2015年2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對於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進出境商品,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管,進出口商品收/發貨人或代理人須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向海關辦理進出口手續。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口商和廣大消費者:進口企業在進口兒童安全座椅時要確保産品符合我國強制性標準,即《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GB 27887-2011);消費者在遇到懷疑品質有問題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可以撥打12365質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