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出“政績”想歪招毀香樟種蜜柚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5-01-23 03:32:15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哥哥是村委會主任,有種植“井岡蜜柚”的工作任務,為了幫助哥哥出“政績”,弟弟想出了鏟倒香樟種蜜柚的歪招。近日,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法院以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黃某甲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50000元。
黃某甲的哥哥黃某乙是吉安縣某村委會書記,由於上級發文要求種“井岡蜜柚”,大部分村民不願種,弟弟黃某甲於是雇請鏟車平整自家的山場土地,以便種植“井岡蜜柚”。在平整土地過程中,黃某甲未經林業部門許可,將自留山場生長的34棵樟樹鏟倒,移栽在自留山場旁邊。雖進行了養護,但被移栽的樟樹仍有25棵死亡。經鑒定,被毀壞的樹木為香樟,胸徑在6~11公分,係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甲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林業部門許可,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且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鋻於其主觀惡性較小,犯罪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具有悔罪表現,可減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郭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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