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根據新管理辦法首次認定9家走私企業為失信企業
- 發佈時間:2015-01-19 20:0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上海1月19日電(曾姝姜煜)上海海關19日透露,已對上海峻森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9家走私企業作出海關信用等級認定為“失信企業”的決定,這是自2014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以來,上海海關首次作出下調企業信用等級的決定。
據了解,這9家企業在2009年到2013年期間,通過偽報品名、低報價格以及製作虛假單證等手段,進口食品飲料、嬰幼兒用品、木材和機器設備等貨物,偷逃進口應繳稅款28萬至210萬不等,涉及相關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案件也已經審理終結。
根據《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企業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為的,海關認定為失信企業”。上海海關企業管理處在接到緝私部門移交的相關刑事判決書後,立即對9家走私企業的海關註冊登記資訊進行了核對,同時在海關資訊系統中將其設定為失信企業,並對其採取提高進出口貨物查驗率、單證重點審核等嚴密監管措施,被認定為“失信企業”後,企業通關成本將大幅提高。
上海海關企業管理處處長李峰介紹説:此次《暫行辦法》是在原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基礎上重新制訂而來的,旨在引導企業自覺守法規範、誠信經營。今後在海關註冊企業的管理類別不再分為AA、A、B、C、D類別,而是以‘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為原則,根據企業經營管理、內控規範、守法守信等能夠反映企業信用的客觀情況,將企業分為: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和失信企業等4個等級。
據介紹,認證企業將享受較低的進出口貨物查驗率、簡化單證審核、優先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等便利措施,一般信用企業適用常規管理措施,而失信企業將受到海關嚴密監管。
新辦法取消了上一年度進出口值、報關單票數等企業規模限制,取消了註冊登記滿一年方能申請上調的時間限制,取消了逐級上調的過程限制。“這些門檻降低後,只要企業誠信守法、規範經營,不論規模大小和成立時間長短,都有資格申請成為海關高信用企業。”李峰表示,為加強動態管理,海關會按照相關規定每3年對高級認證企業進行一次重新認證,對於一般認證企業,海關將通過系統對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和評估,並實行不定期重新認證。
此次《暫行辦法》充分融入了世界海關組織《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中關於AEO互認制度的理念,明確規定“認證企業”就是中國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適用我國與其他互認國家或地區海關所賦予的優惠待遇和通關便利措施。目前,中國海關已經與新加坡、南韓、歐盟、香港海關當局簽署海關高資信企業全面互認協議,與美國、哈薩克、俄羅斯等國家正在進行緊張的雙邊磋商。今後,“認證企業”出口産品將更具國際競爭力。(完)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