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發佈LED燈具商品品質抽檢結果
- 發佈時間:2015-01-17 06:29:24 來源:長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富沛海)日前,省工商局對標稱廣東中山、佛山、深圳等地28家企業生産銷售的LED燈具進行抽查檢驗,在59組樣品中有43組樣品被判定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2.88%。
據了解,在抽查檢測的LED燈中,63.3%的樣本“標識”不合格,主要問題是未標示産品的額定電流(電氣設備的長期連續工作時允許電流),LED模組無來源標誌、無製造商的類型符號。其次是燈功率不合格,部分企業為了提高售價將小功率燈標識功率提高,與實際額定功率相差較大。
此次抽檢還發現部分LED燈顏色特性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在生産過程中使用了劣質熒光粉,導致燈管使用功能明顯不足,不利於保護視力。此外,部分産品介電強度不合格,對使用者的生命和財産造成安全威脅。針對抽樣檢驗結果不合格LED燈具商品,工商部門已依法責令相關經營者予以下櫃,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