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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戒有“黑點”發帖稱“黑店”

  • 發佈時間:2015-01-14 03:33:00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陳瓊珂 通訊員徐永其丁秀峰)自己花高價買來的鑽戒有瑕疵,肉眼清晰可見一處“黑點”,這讓吳女士很失望。在要求退貨被拒後,她在網路上發帖訴苦,網友跟帖數百條。珠寶公司以企業名譽權被侵犯為由訴至法院。近日,金山區法院認為吳女士的行為構成對珠寶公司名譽權的侵害,判決消費者停止侵害並賠償珠寶公司經濟損失7000元。

  網站發帖詳述“被坑經歷”

  2013年8月3日,吳女士來到某珠寶公司經銷處,訂購了一顆裸鑽並配以18K戒托一枚,總共花費4.35萬元。可當她拿到這枚鑽戒時,卻無法欣喜起來,因為戒指正中鑽石鏡面有一個黑點。

  吳女士認為,自己所購鑽石凈度等級與證書標注不符,要求退貨。珠寶公司則表示,鑽石上肉眼可看到的瑕疵屬於正常現象,不是品質問題,不屬於可以退換貨的情況。如果吳女士認定鑽石品質有問題,可以去做鑒定。鑒定結果如果顯示出現問題,珠寶公司將負責。

  於是,吳女士到華東理工大學寶石鑒定中心對鑽石進行了鑒定,拿到的鑒定結果與證書上的描述不一樣。可當吳女士拿著鑒定報告再次要求退貨時,珠寶公司卻多次推諉甚至避而不見。珠寶公司的行為和態度惹惱了吳女士,她在中國婚博會、天涯論壇等多個網站發帖,詳細述説了自己的這段“被坑經歷”,跟帖回復達400多條。

  解決品質糾紛可走行政申訴

  去年4月30日,珠寶公司一紙訴狀將吳女士告到法院。珠寶公司表示,吳女士擅自在多個網站上發帖,對事件進行歪曲擴大報道。同時,將公司名稱、地址、網址、經辦人姓名等內容在文章的顯著部分公佈出來,還多次使用放大字體、彩色字體對珠寶公司的名譽反覆侵害,並且號召讀者不要去這家珠寶公司購買商品,是在肆意抹黑企業形象。故請求法院判令吳女士停止對珠寶公司名譽權的侵害,刪除侵權文字,並在相關網站上公開賠禮道歉,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對於鑽石品質糾紛,吳女士本可以通過工商行政部門或者訴訟等途徑解決,但在無充分證據證明珠寶公司的産品存在瑕疵前,便在網站上發佈文章,使用“黑店”等文字,並且號召他人不要到原告處購買産品,評論有失妥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珠寶公司的社會評價。因而,法院對珠寶公司要求吳女士停止侵害,刪除侵權文字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援。

  對於10萬元經濟損失的主張,由於珠寶公司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所以法院不予支援。同時,鋻於珠寶公司和吳女士之間的合同糾紛尚未解決,吳女士發表的文字內容主要是表達對珠寶公司産品與售後服務溝通的不滿,所以對於其餘訴請亦不予支援。法院希望雙方坦誠溝通,互諒互讓,通過正當途徑合理、合法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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