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1-13 08:34:40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樂土環資告字[2015]2號
經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 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土環境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只能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競買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律法規另有限制的、或在樂東黎族自治縣行政轄區內有閒置建設項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讓金的除外。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申請人可于2015年1月19日 至 2015年2月9日 到樂東縣抱由鎮江北區國土環境資源大樓二樓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或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2號窗口獲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
五、 申請人可于 2015年1月23日 至 2015年2月11日上午11時00分止 到 :樂東縣抱由鎮江北區國土環境資源大樓二樓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或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2號窗口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11日11時00分(以到賬為準)。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5年2月11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樂儲2015-1號地塊: 2015年2月3日9 時 至 2015年2月13日10時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競買成交當天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支付;
2、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雙方的印花稅由競得者繳納),其他稅費按規定繳交;
3、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申請;
4、本次掛牌不接受郵寄文件;
5、詳細情況請登錄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ggzy.hi.gov.cn、http://www.hnlmmarket.com/、 http://ledong.hainan.gov.cn/。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
八、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抱由鎮江北區國土環境資源大樓二樓土地儲備整理中心
聯 係 人:林先生聯繫電話: 0898-8553181465303602
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土環境資源局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