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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 發佈時間:2015-01-08 14:31:09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余海蓉 通訊員 深衛信)由市財委、市衛計委發佈的《深圳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1月1日起實施。昨天,市衛計委就該辦法的實施進行了解讀,根據辦法,我市將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讓在突發意外事件中因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急救費用的患者不會因沒錢而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療。

  據統計,我市134家政府辦和非政府辦醫院每年非醫方責任醫療欠費近1億元,其中急救費用近1000萬元。市衛生計生委表示,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就是從制度層面建立對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和救助機制,政府對符合條件的應支付的醫療急救費用承擔保障責任。

  據悉,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係將原來市、區兩級紅十字會管理的醫療救助專項資金進行了整合,整合後設立市一級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各區不再設立相應資金。市紅十字會原醫療救助專項資金對突發事件和意外事故中需要急救的患者的欠費補償職能,直接轉移到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中;除急救之外的其他治療環節中無經濟支付能力的患者欠費的補貼,則按照我市衛生事業投入財政保障方案中有關非醫方欠費的財政補助渠道解決。

  據市衛計委介紹,基金以市本級財政投入為主,通過市本級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其中由市級財政承擔部分,參照屬地同級各類醫療機構上一年度應急救治實際發生的資金規模及基金結余等情況,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同時鼓勵境內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捐贈資金。

  基金的救助對像是在深圳市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給予資助的患者。與國家指導意見相比,我市制定的辦法中,保障面範圍擴大,除上述支付對象外,還可統籌用於支付重大傳染病、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傷病患者。

  政府設立基金面向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無論是公立醫療機構還是社會舉辦的醫療機構,經審核只要符合條件和規定的都可以申請基金支付,支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積極主動擔負公共職責,發揚救死扶傷精神。

  據悉,基金由衛生部門具體管理,近期市衛計委將成立由市衛計委、財政、公安、民政、社保、公立醫院管理、紅十字會等部門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捐贈人、媒體人士等組成的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基金的運作管理,強化基金的管用分開和社會監督。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衛生計生委開設收入戶、支出戶,分別用於接受社會捐贈和撥付救助費用。基金實行單獨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

  根據《辦法》規定,承擔急救任務的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于每年1月和7月向市衛生計生部門提交前半年期間的支付申請和患者身份確認資料,轉送移交資料、病歷記錄、急救費用明細、用藥清單等證明材料。為加強基金支付的準確性、公正性,市衛計委將組織由醫學、財務專家組成的第三方審核小組,對相關資料進行核實、鑒定,並出具專業意見。市衛計委表示,將在近期公佈承辦機構地點、名稱和聯繫方式,通知我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提交、申報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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