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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機構稱亞航“非法航班” 性質不影響家屬索賠

  • 發佈時間:2015-01-08 07: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1月7日報道,印度尼西亞金服務融管理局表示,印尼亞航失事客機被指為“非法航班”,但這並不影響遇難乘客的保險理賠。亞航承保公司已著手處理保險索賠,並希望在本月之內確認此次空難保險賠償的受益人。

  報道稱,據印尼交通部上周披露,按印尼亞航與印尼民航局之間的協定,這家廉航僅獲准每週一、週二、週四和週六提供從泗水飛往新加坡的航班;換言之,在12月28日星期天失事的QZ8501航班其實是“非法航班”,有乘客家屬因此擔心這會影響後續的責任追究和保險理賠。

  報道指出,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非銀行金融機構部門主管費道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儘管有關航線準證出現不合規矩之處,乘客家屬還是可以“索賠”。他説:“亞航客機不是因為在星期天飛行而墜毀。無論事發原因是什麼,航空公司都必須為乘客負責……理賠金已準備好了。”

  費道斯説,每名遇難乘客的家屬將獲得印尼亞航承保公司PT Asuransi Jasa Indonesia與Asuransi Sinar Mas賠償最高達12.5億印尼盾(約61364元人民幣)。亞航主要再保險商德國安聯集團(Allianz SE)拒絕透露它所須承擔的保險賠償額,也不願透露其他承保機構的曝險有多大。

  費道斯表示,一些乘客可能也通過印尼亞航向保險公司PT Asuransi Dayin Mitra 購買了額外保險。該公司技術副總監伊麗莎白説,這份額外保險的賠償金可達7億5000萬印尼盾。

  航空業律師説,承保公司將承擔印尼亞航所須支付的幾乎所有賠償金。印尼不是《蒙特利爾公約》的簽約國,該公約規定空難遇難乘客可獲賠償金額約為每人17萬美元。

  印尼航空公司奉行的是較舊的《華沙公約》,該公約將賠償金額限制在1萬美元左右。不過印尼亞當航空一架客機在2007年發生空難後,這家現已清盤的航空公司當時向每一名遇難乘客的家屬賠償了5.5萬美元。律師因此認為,此次印尼亞航乘客家屬所獲的賠償預計將比《華沙公約》所規定的多。

  新加坡的一名律師説:“現在還言之過早,不過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一些證據顯示航空公司應該負起更多責任,那可以穩妥地説,賠償金或許會比限額來得高……這起空難吸引了全球注意,目光鎖定在印尼政府與航空公司,兩者都希望被視為處事正確妥當。”

  印尼亞航QZ8501航班載有162名乘客和機組人員,12月28日從泗水起飛大約40分鐘後墜毀在爪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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