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1-06 13:51:2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規範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我部組織制定了《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國資委,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