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
- 發佈時間:2015-01-05 11:31:44 來源:濟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2015年起,72家央企高管工資單上的數字要小了,他們享受的職務消費也將被嚴格規範。昨天,《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改革首批將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這次改革在業內稱為“有一錘定音之效”。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準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會比較大”。
改革後的央企高管的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任期激勵收入。一位央企內部人士分析説,基本年薪將根據上年度72家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兩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兩倍。任期激勵收入不超過年薪總水準的30%。總收入不超過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8倍。
值得注意的是,“薪酬改革應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拔方式相匹配”。所謂的與選拔方式相匹配,就是不能再“當不了高官當高管”,除了根據不同企業的類別和性質,還根據企業高管的身份和選拔任用機制來確定不同的薪酬。不少國企的負責人是由組織任命、有行政身份的,其薪酬應參考國家相應級別的公務員薪酬和國企的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後確定。 (據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