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國環保十大事件:新環保法頒布
- 發佈時間:2014-12-29 07:22:3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即將過去的2014年,環境問題成為全社會極為關注的熱點,我們從全年眾多環保事件中篩選出十大事件,並請有關專家進行點評,以期引起社會各界對環保問題的持續關注。
一、環保部與31省(區、市)簽署《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事件回顧:1月7日,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境保護部與全國31個省(區、市)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地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除了明確考核PM2.5年均濃度下降指標外,目標責任書還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主要任務措施。對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區、市),目標責任書明確了煤炭削減、落後産能淘汰、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鍋爐綜合整治等各項工作的量化目標,並將工作任務分解至年度;對於其他省(區、市),提出了任務措施的原則性要求。
點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這是繼國務院全文下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政策“落地”最關鍵的一步。
二、蘭州“4·11”自來水污染事件
事件回顧:4月10日17時,蘭州市主城區自來水供水單位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檢測出出廠水苯含量118微克/升,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淩晨2時,苯檢測值為200微克/升,屬於嚴重超標。在隨後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蘭州市稱周邊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當地自流溝內水體苯超標的直接原因,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
點評(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隨著經濟發展,各種工業廢料、農業化學物質的排放造成我國水資源嚴重污染,但是在水源地水質下降,自來水廠處理工藝和管網設施老化等約束下,儘管自來水廠出廠水質符合檢測標準,但並不意味著居民能夠喝上安全水。
三、歷時8年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出臺
事件回顧:4月17日,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發佈《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就歷時8年進行的全國性土壤污染情況對公眾披露。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林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0.0%。草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0.4%。南方土壤污染重於北方;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範圍較大。
點評(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防患于未然要比污染後治理的成本低得多。雖然我國在換土等相關治理技術上比較成熟,但由於治理資金要求高,治理過程漫長,而且存在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所以還需要法律制度來進行有效保護。
四、新環保法頒布
事件回顧: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以高票贊成通過了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這是環保法實施25年來的首度大修。環保法修訂不僅將區域污染和流域污染,包括土壤污染等突出的環境問題納入立法內容,另一方面最嚴格的執法手段和政策也用立法的形式明確。環保法修訂中首次提及,面對重大的環境違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環保部門等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將“引咎辭職”。
點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為環境違法問題買單的不僅僅是違法企業。立法層面納入多項環境執法措施,實際上是堵上了環境違法最關鍵的“一道門”。
五、多地霧霾圍城
事件回顧:儘管政府應對“霧霾”頻頻出招,但對於2014年的北京以及周邊很多城市而言,霧霾威脅卻從未真正消除。就在APEC期間的藍天白雲外,北京市出現3次重污染過程,4天重度污染、1天嚴重污染,污染程度與去年同期比較明顯加重,霧霾情況不容樂觀。
環境保護部發佈的我國2014年11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品質狀況,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7.2%~100.0%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3.6%,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2%,中度污染為8.0%,重度污染為4.6%,嚴重污染為1.6%。其中,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品質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42.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58.0%,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15.7%,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為6.7%。
點評(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令人尷尬的是,連續兩年的霧霾不斷惡化,但至今霧霾成因仍未有定論。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對於治理霧霾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除了一些應急性手段之外,實現能源結構轉型、經濟結構調整才是治本之道。
六、湘江流域重污染區砷超標715倍
事件回顧:11月15日,環保公益組織長沙曙光環保公益中心對外披露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調查結果:郴州三十六灣礦區甘溪河底泥中,砷含量超標715.73倍;郴州三十六灣礦區甘溪村稻田中,鎘含量超標206.67倍;岳陽桃林鉛鋅礦區汀畈村稻田鉛含量最高值達1527.8mg/kg(即每千克含有1.5克),超標5.093倍。
點評(中華環保聯合會訴訟部部長馬勇):湖南是有色金屬重點省份,這樣一份重金屬污染數據凸顯我國環境的嚴峻現實。同時也應看到,環保公益組織對於推動環保事業做出的努力。
七、桃源鋁廠污染致多名居民患癌事件回顧:2014年11月,湖南桃源村民向媒體反映,創元鋁業自2003年4月首條生産線投産以來産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給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村民用被污染的水灌溉後,“水稻嚴重減産,蔬菜等農作物也長不活”,下游“十幾人先後得了癌症死去,還有很多人身體虛弱,全身酸疼無力,卻查不出什麼病來”。
點評(中華環保聯合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工業排放無疑是目前我國環境污染的重要方面。而不容忽視的是,為了簡單的地方經濟發展,很多地方政府往往成為保護傘,縱容了惡劣的環境事件的發生。
八、APEC藍
事件回顧:11月北京APEC會議期間,城區被久違的多日藍天所擁抱,空氣品質連續優良,交通順暢。據環保部統計,11月1日至12日,北京市空氣中各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均達到近5年同期最低水準。媒體和網民將這種難得一見的好天氣稱作“APEC藍”。
點評(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儘管是臨時性管控,至少證明霧霾是完全可以治理的。進一步調整産業結構,構建更大範圍的聯防聯控機制,採取更強有力的治污防治措施,才能留住“APEC藍”。
九、天價公益訴訟索賠案
事件回顧:12月16日,備受關注的一審被判賠1.6億元的江蘇泰州環保聯合會訴6家化工企業非法處理廢酸案二審開庭審理。此案將擇日宣判。這是國內迄今判賠數額最大的環境公益訴訟案。
點評(中華環保聯合會督察訴訟部部長馬勇):今後通過環境公益訴訟來遏制企業對環保的破壞和損壞將會是一個常態,用法制化的方式去推動環境保護也將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發展方向。
十、《大氣污染防治法》迎來大修事件回顧:12月22日開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這次27年來的第三次修訂,也是首次大規模修訂。
相比現行大氣法,修訂草案新增了標準規劃制定、區域聯防聯控、重污染天應對三個章節,並強化了企業和政府的法律責任。特別對於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加大了對污染的處罰力度,採取更為嚴厲的限批措施。草案還取消了現行法中50萬元的處罰上限,代以倍數類懲罰標準。
點評(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重典治霾的措施顯示了政府治理環境問題的決心,但是草案背後的難題是,如何使經濟發展與減排、淘汰落後産能、實現産業升級轉型以及傳統能源消費模式轉型達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