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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村安法為本

  • 發佈時間:2014-12-26 07:32:19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簡承淵

  為什麼農村發生違法案件,受害農民往往選擇私了而不訴諸法律?為什麼農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首選陳情之路而不是法律途徑?

  依法治國,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思維與主張,是保障國家健康發展的基石。作為中國社會的末梢神經,農村法治建設對整個國家的民主法治進程尤為重要,但是在缺少法治傳統的農村社會,這項工作依然艱巨。

  農民“不知法”、“不懂法”導致法律意識淡薄

  王太吉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也是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2014年“百村觀察”項目“農村法治建設”專題調查調研員,項目組像他這樣的學生有200多人,分佈在全國31個省市。王太吉參與調查的地點是甘肅省隴西縣趙家岔村。“這裡村民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對法律知識的了解甚少。”王太吉説,絕大多數村民有“冤死不告狀”的固有觀念,發生糾紛很少求助於法律,一般會選擇各自都熟悉的中間人或族內長輩説和了結。

  “農民是否依法維權在一定程度上與農民的法律認知水準有關。如果農民對法律一無所知,那麼當其利益受到侵犯時,法律途徑自然不是農民維權的首選途徑。”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徐勇對此作出解釋。徐教授是上述“農村法治建設”專題調查負責人。

  來自於該項目的調查數據(以下簡稱調查數據)顯示,在受訪的3993位農民中,四成多農民不知曉《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可見,“不知法”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一個重要原因。

  “農民‘不知法’直接導致農民‘不懂法’,這也是農民無意依法維權的原因之一。”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任路博士説。

  人治思想根深蒂固,農民認為錢和權比法更能解決問題

  不容忽視的是,即便一部分農民“知法”、“懂法”,但在維權活動中仍存在“知法不用法,維權不依法”的問題。原因又在哪呢?

  “受人治思想的影響,在許多農民的觀念中,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比法律更可靠,在遇到問題時,更願意找人、找關係,而不願意按照法律規範來解決問題。”徐勇説。

  “打架之前先摸摸錢袋子。”在湖北省安陸市李店鎮某村,調研員陳業烽告訴記者,2013年該村共發生糾紛17起,最終都是通過錢解決了問題。

  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執行院長鄧大才教授認為,部分基層幹部知法犯法、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情況也影響了農民對法治社會的認同。“在農民看來,法律執行過程中,一方面‘權大於法’,另一方面‘錢大於法’。”調查數據顯示,七成多農民認為“錢大於法”,這在較大程度上導致農民不願推開依法維權的大門。

  更值得關注的是,由於對法律的信任感較弱,部分村民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會選擇訴諸暴力來解決問題。“這説明法治基礎薄弱,依法維權無門也容易導致農村不穩定因素的集聚與爆發。”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副教授熊彩雲説。

  打官司“太麻煩”或“太費錢”,成為農民依法維權的障礙

  除了法治運作不規範、執法不公外,法律本身程式複雜是影響農民依法維權的重要因素。在陜西省洛南縣洛源鎮某村,不少村民向調研員李敏反映村低保分配不均,“我建議通過法律來尋求解決,村民卻表示這樣做太麻煩。”李敏説。

  “目前農村依法治理的基礎仍不牢固。”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博士張利明在對調查數據進行分析發現,51.5%的農民不願意依法維權的原因是“打官司太麻煩”,13.93%的農民不願意依法維權的原因是“沒錢打官司”。由於通過法律維權需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來進行訴訟,而現實中訴訟又充滿不確定性,這在很大程度上動搖了農民依法維權的想法。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應該動用社會力量來健全農村法律援助服務和普法教育,降低農民依法維權的成本。”徐勇説,“目前農村的法治建設活動主要依賴政府及村委會的組織,服務的主體非常單一,社會組織及農民自發的力量未能有效參與。”

  記者認為,落實依法治村絕不是朝夕之功,如何讓農民知法、懂法,如何讓農民能更方便地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從國家制度、法律層面進行頂層設計,需要全社會主動參與,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村”,民富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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