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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積分直抵現金更受歡迎

  • 發佈時間:2014-12-18 10:29:54  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近年底,不少商家都會將消費者購物卡中余留的積分清零,如果消費者沒有及時兌換,12月31日後,辛苦積攢一年的積分將不復存在。

  在鄭州,以積分兌換定額現金抵用券,積分兌換指定禮品,積分換購等,商家提供的積分兌換方式可謂花樣百齣。然而鄭州晚報記者調查後發現,相比之下,網購中經常使用的積分直接衝抵現金更受消費者歡迎。

  鄭州晚報記者 肖雅文

  消費積分反成“被消費”

  “每年年底的時候都會有很多商場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我,卡內的積分將被清零,讓我及時去商場兌換商品,不過也有不通知的,年底一過就直接將積分清零了。”市民劉小姐説。

  為了不讓這些積分白白流失,不少消費者年底開始忙著遊走于各大商超,力爭能夠享受到實惠,花掉積分。然而,這樣往往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消費,造成“被消費”。“感覺就是商家為了拉動消費的促銷行為,有些積分兌換來的抵用券限制很多。”劉小姐告訴記者,“一年攢了一萬多分,如果年底沒有花掉,明年就清零了,太虧了,就想著趕緊用掉,買的東西大多是為了消滅積分,實際上沒有幾樣是想買的。”

  網購積分期限大多1到2年

  除了消費者手中持有的線下實體會員積分卡外,近幾年大量的網路消費也為市民積累了不少積分。昨日,鄭州晚報記者瀏覽多家網購商城,發現大多商家的積分清零也都是在12月31日進行。積分有效期最少一年。其中淘寶的淘金幣自領取後有效期為1年,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為統一的過期日。也就是説如果網友獲取的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之前,則過期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若獲取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之後,12月31日之前,則過期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而天貓積分的清零條件則相對寬鬆,該積分的有效期為至少1年。即只要是在當年産生的積分,在次年的12月31日前有效,過期作廢;按此方式計算有效期最長為2年,最短為1年,該有效期計算方法與京東京豆一致。

  直接抵現更受歡迎

  在日常網購過程中,淘金幣、天貓積分以及京東京豆和人民幣的兌換比例均為100:1。分別衝抵網購過程中産生的現金消費。另外,大部分網購網站都設有專門的積分兌換專區,供會員兌換禮品。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大部分喜歡網購的市民表示,直接將積分按照具體數額衝抵現金的方式更划算。“大部分網購積分都會在付款界面出現,並且會清楚地告訴你目前的積分可以衝抵多少現金。”經常網購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平時我總是想著攢多點兒用,前兩天‘雙十二’的時候,我看臨近年底了,就把之前存的淘金幣和積分給用了,算下來抵了50多元的現金,還是挺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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