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鄉低保實現五個統籌
- 發佈時間:2014-12-16 08:32:4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城鄉低保制度統籌發展的部署要求,山東省財政廳主動改革創新,加強調查研究,于近日配合有關部門出臺《山東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推動城鄉低保在制度、管理、資金、標準、政策等5個方面實現統籌和銜接。
制度一體。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帶來的制度設計限制,建立城鄉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一管理方式、資金籌集、機構隊伍、監督監察等,從制度上加快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為民生保障城鄉一體化奠定制度基礎。
管理統一。統一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的認定條件、家庭收入核算、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及評議、申請審批程式、日常管理、資金使用發放等管理方式,取消按屬別省、市、縣分級管理模式,由縣級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低保管理工作。
資金合併。將城市和農村低保資金合併,實行縣級統籌,統一資金籌集管理、捆綁使用,打破條塊限制,通過一般轉移支付收入下達至縣級,在縣級建立低保資金“蓄水池”,由縣級根據發放情況據實列支,提高資金整體使用效益。
標準統籌。注重低保標準區域和城鄉平衡,低保標準由省或設區的市制定調整,逐步統一區域低保標準,縮小區域差距;進一步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距,到2019年城市和農村低保標準之比達到1.5:1以內,實現在合理差距區間內統籌發展。
政策銜接。推進低保與其他救助福利政策統籌銜接,以保障基本生活為目的的各類補助政策,原則上不重復享受;低保對象中同時具備多項分類施保條件的,已享受其他福利保障政策的成員,不再列入分類施保範圍。嘗試與戶籍改革相適應,逐步打破戶籍限制,實行屬地化管理,允許外來常住人口在居住地申請救助。將低保與勞動就業關聯起來,為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提供技能培訓和職業介紹服務,對連續3次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的低保對象,減發或者停發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