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在港激起千層浪
- 發佈時間:2014-12-12 01:15:1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阿里巴巴因香港股權架構規定而轉投美國上市,近期又有小米可能海外上市的消息傳出,一項討論在香港輿論中熱烈起來——能否允許新興企業以“同股不同權”模式在港上市?壯大港股市場與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該如何平衡?
什麼是“同股不同權”
所謂“同股同權”是指股東每持一股普通股,就對上市企業享有一票投票權。香港目前的上市規則規定,除獲交易所同意的特殊情況,任何公司都不可發行股本權益有別的B股,這成為港股市場實行“一股一票”原則的基礎。而“同股不同權”則通常是把股票分為投票權不同的A股和B股,讓部分股東雖持股少但具有決策主導權。
內地新興科技網路公司一般會傾向同股不同權的上市模式,這是因為企業初期投資大,但創始人多次引入投資者後,股權易被攤薄,需要通過同股不同權的架構維持創始人地位。去年阿里巴巴研究在港上市時,曾把同股同權的爭論推至巔峰。最終,阿里巴巴選擇放棄在港上市,於今年9月19日在美國上市。
香港證券交易所則從9月至11月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不同投票權架構”諮詢,討論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可行性。港交所曾表示,最快用3至6個月後總結諮詢結果,如果上市委員會認為結果支援修正,會再進行正式諮詢,提出實質建議方案。雖然港交所表示,諮詢不是因個別公司而進行,但輿論普遍將諮詢與阿里巴巴上市聯繫在一起。
激辯雙重股權架構
兩地企業界人士多公開表示,香港應討論不同股權架構的可能性。阿里巴巴主席馬雲曾表示,“香港金融界應反思,為何中國幾十家網際網路公司全去了美國”,“香港必須為自己、為年輕人的未來改變,這個世界是在改變之中”。
小米創始人雷軍也對媒體表示,科技企業輕資産、高成長,以人的智慧為主的特點,這與高度重視資本的傳統行業是不同的。香港如果不改變,沒有雙重股權架構的保障,科網企業創始人決策時“傾向選擇保守決定,未必對公司好”。
南豐集團行政總裁梁錦松認為,在新經濟發展面前,香港多方面缺乏競爭力,其上市制度欠彈性。香港一直以金融中心地位自豪,但形勢已開始落後,各界別都要助香港追上新經濟大趨勢,“金融界特別在是否同股同權,需要有所思考才行”。在充分保障投資者的前提下,香港要能夠與時俱進,吸引新經濟公司來香港上市。
支援研究同股不同權可行性的金融業分析人士認為,在以相應監管措施保障投資者的前提下,港交所應考慮如何增強市場活力。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沈聯濤表示,香港上一次討論同股不同權已經是16年前,現在需要為保持香港市場競爭力而重新檢討制度。他建議,可以參考美國,要求企業上市前進行清晰的資訊披露,就不必執著于同股同權。同時,一旦制度放寬,監管措施必須進行相應調整,確保投資者利益。
香港中文大學前校長、經濟學講座教授劉遵義表示,成功公司的創辦人都希望持續經營,有不同股權架構可讓他們更有決心及誘因發展業務。香港若不許不同股權架構,恐將諸多新股機遇拒之門外。他也強調必須讓企業上市時全面披露資訊,並設“日落條款”,規定一旦轉讓股份就失去額外投票權,令創辦人有更大權力時也有更大的責任。
相反,強調投資者保障的分析人士認為進行此類調整必須慎之又慎,並就放寬股權架構的範圍和如何有效監管企業,給出一些建議。香港證監會另一位前主席梁定邦表示,目前修例理據仍沒有很強説服力,如果公平原則受損,反而會拖累香港競爭力。香港金融市場制度從一開始就要求股份公司有良好管治,這與美國重視資訊披露為主的制度有很大不同。如果放寬相關規定,管理層權力應與企業表現掛鉤,如三五年內股本回報率不達標,可被投資者免除權力。
香港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也認為,業界大部分反對同股不同權,擔憂形成特權階層,業界雖賺到短錢,但若失去對投資者的保障,長遠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如果香港接受不同股權架構企業上市,應參照滬港通模式,讓科技行業先試下,不出亂子,再考慮下一步。”
香港主流財經媒體《經濟日報》在“不同投票權架構”諮詢即將結束時刊登社論《慎思“雙重股權” 應作具體諮詢》説,保障小投資者不受大股東魚肉,維持市場公平,是港股的核心,絕不能輕忽。
兩家大型基金公司施羅德和安本對香港媒體表示,保障股東權益和市場誠信相當重要,“港交所應將眼光放遠至500年”。兩家公司的高管認為,同股不同權會創造不公平環境,會損害小股東的利益。而同股同權是一個清晰及簡單的架構,在香港一直行之有效,維持現狀才能維持本港金融市場優勢。香港保護投資者能力沒美國那麼強,不要求企業披露所有資訊,放寬制度就可能導致很多管治欠佳企業利用此渠道上市,反而會衝擊香港金融市場聲譽。
錯過阿裏,還會失去小米?
香港媒體多為香港錯過阿里巴巴等內地科網企業在港上市機會感到遺憾,十分關注日後小米等其他新興科技企業是否重復阿里巴巴的上市路線,還擔心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因此下降。
《經濟日報》刊文説,阿里巴巴堅持“合夥人”制度,在港上市擦身而過,一石激起千層浪。以科技和網際網路為主的新經濟企業,近年來成為環球焦點。它們在集資、股權所需制度上各有不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需要考慮如何緊貼世界大趨勢。
《明報》的報道説,市場消息傳小米科技內部正在商討明年上市,有投資銀行人士猜測,由於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後受到海外投資者歡迎,故小米也有機會“有樣學樣”。報道稱,近一兩年裏,只有騰訊一家內地網際網路企業在香港上市,百度、阿里巴巴等均先後在美國掛牌,美國股市接受AB股制是重要原因之一。小米公司也是採用多重股權架構,意味著上市的目的地只能美國,香港新股市場或要“煲無米粥”。
《經濟日報》引用中資投行華興資本創始人包凡的話報道,香港要成為中國新經濟首選上市地,黃金機遇或轉瞬即逝,“就僅2至3年時間”。阿里巴巴不在港上市,是巨大損失,“若阿裏在港上市,內地兩個新經濟龍頭在港上市,這就是gravity(地心引力),會把小的都吸引過來”。
《星島日報》題為《港新股排名保衛戰關鍵》的報道説,港交所痛失阿里巴巴,今年能否維持去年的全球新股市場亞軍位置成疑。香港新股市場上半年表現疲弱,集資額為813億元,在全球新股市場中排名第四,居於紐交所、倫敦證交所和納斯達克交易所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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