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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喝喜酒路上打死9隻鳥 被判刑8個月罰1萬

  • 發佈時間:2014-12-11 08:5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2月10日,浙江省天臺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新昌籍男子徐林(係化名)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讓徐林身陷牢籠的原因是他在今年的正月裏一時手癢,拿氣槍打了鳥。

  天臺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2月24日即農曆正月廿五下午,徐林在天臺縣白鶴、平橋等地用氣槍打野生鳥類,一共殺害斑頭鵂鹠1隻,珠頸斑鳩4隻,黑水雞3隻,綠翅鴨1隻。

  經鑒定,斑頭鵂鹠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其餘鳥類均屬國家“三有”動物;其所攜帶的槍支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

  法庭審理查明,徐林那天從新昌趕到天臺縣,目的是為了喝喜酒。在路上看到有鳥在飛時,一時手癢舉起了槍。沒想到所打的鳥中有一隻是二級保護動物。

  法院認為,徐林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殺害珍貴、瀕危的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斑頭鵂鹠,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殺害、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原標題:浙江一男子喝喜酒路上打死九隻鳥 獲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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