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更新公車新能源須佔三成
- 發佈時間:2014-12-10 09:09:4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重慶市人民政府近日對外公佈了《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簡稱《方案》),明確新能源汽車在公務車更新中的配比,解析社會資本進入充換電設施建設領域的方式。對有打算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民眾來説,重慶給出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的重大利好;對相關研發生産企業,則有減免增值稅、減徵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
據了解,2013年11月26日,重慶市被正式批准成為中國新一輪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2013年以來,重慶市新增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046輛,新建充電站12座、換電站1座、交流充電樁200個和運營管理系統。
重慶市政府副秘書長王余果發佈消息稱,《方案》明確,重慶在2013至2015年期間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000輛;建設綜合充電站5座、快速充電站(樁)11座、慢充充電樁275個,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換電設施建設領域。
《方案》還明確,重慶市機關事務局將負責落實新能源公務車(包括公安巡邏車輛、機場特種車輛等)的推廣應用;在核定保留車輛範圍內,購買新能源汽車佔當年配備更新總量比例不低於30%,以後逐年提高。
在財政補貼方面,重慶對認定的3000輛新能源汽車,給予市級財政補貼2.67億元。其中,新能源客車財政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助的標準按1:1予以補貼。王余果解析,這是指中央財政給多少錢,重慶財政就給多少錢。打個比方,一台小車15萬,中央財政給5.6萬,重慶財政也給5.6萬,剩下的民眾自己給,對老百姓是很划算的。此外,重慶對充換電基礎設施給予市級財政補貼1500萬元。
在優惠政策方面,重慶將繼續執行或出臺4條優惠政策,分別為免征車輛購置稅、減免增值稅、減徵企業所得稅、優先發放貨車通行證。一是符合《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二是重慶市新能源汽車及其相關的生産零部件的企業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三是重慶市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經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四是依據載貨汽車限行管理規定,對從事郵政、快遞運輸行業的新能源車輛優先核發貨車通行證。
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是推廣新能源汽車領域的一個熱點議題。重慶市發改委能源處副處長熊垠州解釋,重慶的做法是民眾可以按照自己的産權車位、工作區域向電網公司提出一個報裝用電需求,電網公司在新能源電動汽車統一的管理運營平臺上開闢綠色通道,簡化辦理程式,提供用電報裝的相關服務工作。同時,重慶也鼓勵社會投資者進行經營化的社會性質的投入。物價局正在建立相應的服務費的標準。
據了解,重慶是中國汽車研發製造的重要城市之一,在發展新能源汽車方面具有獨特優勢。據重慶市經信委副巡視員李章萬介紹,到今年10月底,重慶汽車行業具有汽車資質的企業有30家,其中整車企業是14家,改裝和專用車是16家。這些企業都在打算和計劃發展各種類型的新能源汽車。目前主要是長安和力帆的新能源乘用車,恒通和五洲龍的新能源客車,以及東風小康瑞馳和凱瑞的專用汽車。此外,重慶還有中國汽車研究院、重慶大學等科研單位,具有很強的對新能源汽車的開發和檢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