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取消和下放二十二項行政審批事項
- 發佈時間:2014-12-09 05:13:5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雷婷報道:陜西省發改委把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作為轉變職能、轉變作風的突破口,去年以來原有49項行政審批事項,已先後分3批共取消和下放22項,精簡比達45%。
對於國家發改委取消的由核準調整為備案管理的13項審批事項,陜西省發改委積極與國家發改委溝通銜接,由省一級備案的,切實履行好職責;可以下放到市級的,已經全部下放;對於國家下放到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9項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不得再行下放。對於國家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3項行政審批事項,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制定了不同的貫徹落實措施。比如,“企業投資33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交流電網工程項目,列入國家規劃的非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電壓等級的交流電網工程項目核準”事項,將“企業投資110千伏電網工程項目列入省內規劃的非跨市(區)330千伏電網工程項目核準”下放到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其餘內容則未予下放。“企業投資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設的水電站項目核準”,基於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的考慮,未予下放,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在具體審批事項上,陜西取消“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企業投資10億元以下機場擴建項目核準”等行政審批事項9項;將“企業投資日處理能力5萬噸及以上污水處理項目核準”和“除有特別規定以外的省級許可權範圍內(10億元以上)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等13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到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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