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外資認證機構審批條件新政出臺
- 發佈時間:2014-12-04 22:5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上海12月4日電 (記者 陳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4日披露,今後,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申請設立外商投資認證機構無需再提供“外方投資者取得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認可機構的認可,並具有3年以上從事認證活動的業務經歷”的相應證明。
據知,國家認監委已正式發佈《關於調整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外商投資認證機構相關條件的公告》。公告首次明確了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外商投資認證機構的申請材料要求。
根據統計數據,上海地區現有經國家認監委批准的認證機構25家,其中外資認證機構19家,佔全國外資認證機構總數的半壁江山。有業內人士指出,本次新政的出臺,釋放出國家認監委進一步開放外資認證市場、促進貿易便利化的決心。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方面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之前曾先後批復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同意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外商投資認證機構審批和監管改革。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取消上海自貿區內外商投資認證機構的“外方投資者應取得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認可機構的認可,並具有3年以上從事認證活動的業務經歷”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取消對設立品質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政策性限制;取消對上海自貿區境外認證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的備案;取消在上海自貿區設立非法人性質分支機構的審批;對上海自貿區外資認證機構簡化行政審批材料要求、加快審批時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