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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少數人的私人會所逐步回歸大眾

  • 發佈時間:2014-12-04 10:48:2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杭州12月4日電(記者 張樂)第一次來杭州遊玩的王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走進西湖邊一幢裝修精緻的建築,在一樓的咖啡館點了一杯咖啡。出乎他意料的是,這裡的咖啡和星巴克的價格差不多。

  和王硯猜想的一樣,這棟原名為佰薈樓的建築之前有著特殊的用途。就在今年年初,這裡還是服務少數人的私人會所,消費動輒就是上萬元。

  私人會所是指改變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屬性設立的高檔餐飲、休閒、健身、美容、娛樂、住宿、接待等場所,包括實行會員制的場所、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等。

  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裏,中國不少城市的風景名勝區以及歷史建築內,這樣專門為少數人服務的高消費場所較為普遍。

  今年1月,中央紀委、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出《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要求嚴肅整治官員出入類似場合,參與類似奢侈浪費活動的行為。

  浙江省社科院教授、社會問題專家楊建華認為,“會所的存在造成了一種新生的權貴割據,並催生了侵佔公共資源、奢靡消費、助長腐敗三大弊病。”

  包括杭州、北京在內的多個城市迅速響應,主動對相關的會所進行了關停。以杭州為例,短短兩周內,包括佰薈樓在內的30家高檔會所被關停,它們均位於世界遺産——西湖景區的核心範圍和歷史建築、名人故居內。

  今年8月底,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的形式,對《杭州市公園管理條例》進行修改,明確增加了“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特定群體服務的非公益性場所”的條款。“這意味著在公園內設立私人會所等行為將被視為違法。”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路江通説,這可能也是國內首個做出類似規定的地方性立法。

  修改後的《條例》,除了明確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特定群體服務的非公益性場所外,還明確要求公園內的“經營活動場所應向公眾開放”,對於不向公眾開放的,還將處以2000至10000元不等的罰款。

  伴隨著八項規定的深入實施,在接近年終之際,這項最初始於杭州的規定被迅速地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就在杭州市的相關條例出臺後一個多月,國家相關部委出臺了《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並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

  這份規定明確表示,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侵佔群眾利益,助長不正之風。

  這項由多個部委聯合頒發的規定明確,自今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內,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合資等各種形式設立私人會所。

  此舉被認為是中國政府進一步深化八項規定,持續深入地打擊腐敗,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儉之風的又一具體舉措。

  一禁了之尚不能全面表達官方對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的堅定決心。在此基礎上,一些城市開始逐步恢復公園和歷史建築的公益屬性,最初只面向少數人的私人會所正逐步回歸大眾,向普通公眾開放。

  位於杭州曲院風荷景區內的西湖會可能是最早轉型的私人會所。在變身為開心茶館,面向普通公眾開放後,這裡迎來了如潮的消費者。“18元一杯龍井茶,可以一直從早坐到晚。就餐的價格也比較實惠。”專程帶父母前來體驗的杭州市民黃芬説。

  “剛開業那會兒,來的消費者太多,我們的接待人手甚至還因此出現了嚴重不足。”開心茶館總經理許德榮説。

  “過去是一對一的高消費服務,現在走的卻是薄利多銷的平價路線。”佰萃樓在轉型為咖啡館加小型藝術展覽館之後,更名為長橋聽雨樓。在那裏工作的服務員金貝説,雖然工作強度大了不少,“但想著自己的父母家人也可以進來欣賞這裡的美景,消費這裡的美食,覺得還是挺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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