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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取消社會撫養費對“老實人”不公平

  • 發佈時間:2014-12-04 07:4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吳佳佳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開了國家衛計委送交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並徵求公眾意見,引起各界關注。有群眾質疑,為什麼不能取消社會撫養費徵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都到哪去了?《經濟日報》記者圍繞這些問題採訪了相關專家。

  “取消社會撫養費制度對那些響應國家號召、嚴格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是不公平的,目前還不是取消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最佳時機。”中國人口學會秘書長解振明表示,一方面,許多地方真正超生的比例不低,取消社會撫養費對中國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群眾並不公平,也就是説政策僅約束了老實人;另一方面,計劃生育政策依然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一旦缺乏配套獎懲機制,政策執行有效性將打折扣。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助理、教授宋健認為,社會撫養費仍有其價值,雖然社會撫養費是一種“過渡手段”,但“破易,立難”,如加以全盤否定,用何種措施替代還沒有合適答案。

  有媒體報道提到,根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每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超過200億元,目前徵收的社會撫養費都到哪去了?專家表示,這筆費用的去向只有一個,應該全額上繳國庫。據了解,不論是原來的辦法還是現在的徵求意見稿,都做了這方面的規定。這筆費用納入地方政府預算以後,都由地方政府財政統籌使用。沒有具體使用的明細跟它相關,不存在一一對應關係。

  專家一致認為,本次《條例》較現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在多個方面有所進步。將社會撫養費徵收主體限制在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是本次《條例》的重要變化,由於鄉鎮管理部門執法能力有限,此舉有利於“將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裏”,敦促基層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鴻雁認為,上述改變意味著《條例》融入了保護人權與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理念。

  解振明強調,隨著生育政策不斷完善以及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人民內在生育動力下降,生育政策與群眾生育意願之間的矛盾將逐步緩解,隨著老百姓生育意願的不斷變化,條例可能慢慢寬鬆到最後取消。(經濟日報記者 吳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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