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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憲法日 讓憲法成為堅定信仰

  • 發佈時間:2014-12-03 09:34:53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特約記者 程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而在此之前的13年中,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把“法制宣傳日”變為“國家憲法日”雖然只是名稱上的變化,但實際上卻意義非凡,這樣不僅能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還彰顯了了依憲治國的重要性。

  很多國家都有憲法日。如丹麥的憲法日是6月5日,波蘭的憲法日定在每年5月3日,日本的憲法日也定在這一天。在一些國家,憲法日還被是法定公共節假日。以美國為例,其憲法日是每年的9月17日,這也是1787年美國制憲會議結束的一天,制憲會議的代表們在這一天通過了聯邦憲法草案,制定了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

  在中國,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由來已久的呼聲。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從那以後,每年都舉行一次隆重的紀念活動,這已成慣例。縱觀10多年來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其中6年主題都與憲法相關——2004年、2005年強調“弘揚憲法精神”,2011年明確提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等。但即便如此,對於憲法的內容宣傳並不集中,力度還顯不夠。

  今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之後,全國人大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了國家憲法日。

  憲法研究專家莫紀宏認為,法律宣傳日雖然也講憲法,但畢竟不是主題;設置憲法日後,12月4日舉行的所有活動都得圍繞憲法來進行,更有助於大家從不同角度理解憲法。確定了國家憲法日,每年都舉行大量的紀念活動,這樣,憲法的精神才會從小就植根於民眾的內心深處。

  據報道,今年教育部已經發佈消息,要求自今年12月4日首個國家憲法日開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在國家憲法日當天,全面開展憲法學習教育活動。這包括,中小學要組織開展憲法晨讀活動,舉行特別升國旗儀式,了解憲法關於國旗的規定,上一節憲法教育課等。同時,通知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憲法知識寫入教材,並納入中考的測試範圍。

  這一類從中小學生開始做起的活動,正是所謂的“從娃娃抓起”,大多數國家都是採取這樣的方式對全民進行宣傳。

  “憲法日”可以曝光違憲違法的事情,提高公眾對法律的信仰。憲法日還可以舉行一些活動,比如很多官員可以在這個時候宣誓就職。這個日子培養的是國民對憲法的認同,對憲法的忠誠,是加強國民對憲法的敬仰和敬畏的主要方式。

  《華西都市報》刊文指出,真正做到整個社會從上至下對於憲法的尊重和敬畏,前行的路還很長:一方面,在目前現實的公權力和憲法並存的場景中,總還會有部分官員輕易地表現出對憲法的“不夠尊重”,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現象還在嚴重損害著國家法制權威;另一方面,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由於對憲法解釋和違憲審查機制不夠完善,憲法基本難以被運用到審判判決書中去。既然效力不被洞見,信仰的生成當然也略顯緩慢。

  所以,要讓憲法成為可行的眾法之源,成為依憲治國的可依賴基礎,前提條件還是在於對憲法的解釋和對憲法實施的全面監督。兩者相對而言,後者尤顯迫切。“國家憲法日”已定,但要讓憲法真正成為“人民之保證書”和“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尚需繼續努力。不管怎樣,“國家憲法日”都不能僅僅成為一個節日,不能僅僅是一個慶祝的日子,“國家憲法日”要在名稱的更變中實至名歸,讓憲法成為司法者和普通公民的堅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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