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新常態下民營企業應樹立“法商”管理理念
- 發佈時間:2014-11-30 18:4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長沙11月30日電 (記者 魯毅)“我們現在處於一個經濟‘新常態’中,這意味著民營企業當前核心的發展理念、發展模式、發展方法與過去都不一樣。”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創始院長孫選中30日在長沙表示,在新經濟格局下,民營企業家們應該樹立“法商”管理理念。
孫選中是在當天於此間舉行的“中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長沙峰會”上做出上述表述的。該峰會以“法治正前方:責任、使命、權益”為主題,旨在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營造良好的環境。
“法商”管理就是指法律規則的價值觀和方法論,與商業活動的價值觀和方法論相互作用以實現組織目標的管理過程。孫選中指出,過去,許多民營企業家主要是靠著經驗、特定關係或資源來創造財富,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今天這樣的方式已經越來越不靈了。這種變化意味著民營企業從“野蠻生長”向“文明發展”的轉變,因此,民營企業家的發展觀念也要應時而變。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院長周葉中同樣認為,法律在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至關重要。“依法治國的提出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根本的靠山,那就是法律。”周葉中説,當前的依法治國氛圍對民營經濟發展是十分利好的消息,將有助於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化解民企創新難題和掃除民企公平待遇難題。
出席本次峰會的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趙旭東、資深電視媒體人萬茵、經濟學家王林等多位法學界、企業界、傳媒界嘉賓還就四中全會背景下民營企業責任、使命以及權益保護等多個問題進行了對話交流,並以中國民營企業發展中的真實案例和經驗出發,深入解剖了當前民營企業發展和權益保護中的突出問題,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
峰會期間,主辦單位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瀟湘晨報、《民主與法制》社、中華工商時報、湖南商學院法學院等還聯合發表了《中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長沙宣言》,聲明將利用各自優勢,為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及相關重要研究、法制建設、司法實踐等提供智力支援;培養和增進民營企業家自身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持續關注民營企業權益保障,幫助民營企業家解決不斷出現的民營經濟發展挑戰方面的實際問題。
據悉,峰會後還將成立“中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研究中心”,會對此次峰會中涌現的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呈報國家相關部門和立法機關,同時將聯合多方力量,共同幫助民營企業家解決權益侵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