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逃費成醫院難以承受隱痛
- 發佈時間:2014-11-21 01:00:2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患者欠費、逃費問題一直是醫院的“隱痛”。記者近日在成都多家醫院調研了解到,2013年,成都僅10家三級醫院被欠逃費已超過2000萬元。並且,欠逃費呈逐年上升趨勢,嚴重影響醫院的正常運營,甚至存在拖垮醫院的威脅。在龐大的欠逃費群體背後,既有真正需要救助基金補助的患者,也有蓄意欠費的患者,除了加快推動救助機制的建立,還需要誠信和法律體系的約束。
醫院不堪“死賬”重負
記者近日在成都調研了包括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四川省人民醫院、成都市第六人民醫院在內的10家醫療機構,根據醫院官方統計,2013年度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欠逃費總額超過600萬,四川省人民醫院欠逃費總額也達到560萬,被欠費用最少的成都416醫院也超過80萬,10家醫院2013年被欠逃醫療費用總額已超過2000萬。
“三無”人員是醫院欠逃費中的一類主體。“三無”人員是指無身份(姓名和居住地)、無家屬或單位、無經濟來源的患者。“三無”人員就醫難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和難點,也是醫院管理中的重點。
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醫院一直將疾病救治放在第一位,採取先治病後付費的原則,對一切“三無”人員開放生命救治的綠色通道。2011年至2013年3年期間,該醫院共收治“三無”患者286例,累計支出醫療費用共451509.9元,護理費和伙食費還未算入其中。
同時,在欠費人群之中,存在糾紛的患者一直是主力軍,也是令醫院最頭痛的部分。成都363醫院相關負責人説,糾紛分為很多種,但欠費的風險最終都被轉嫁給了醫院,其中有家庭對醫藥費分配的糾紛,找不到肇事者的交通事故等等。
另一方面,惡意欠逃費也成為當前各大醫院面臨的一個“老大難”。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實際上,欠費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屬於惡意欠費、無理賴賬。“我們曾調查過一個欠費大戶,他口口聲聲講經濟困難,但我們到他家中一看,他不僅有較好的房産,甚至還有一輛私家車。這一問題需要引起全社會重視。”該負責人説。
“無力”的醫院追繳
記者了解到,在越來越沉重的欠逃費“死賬”面前,醫院的追繳卻往往是十分困難的,不少醫院實際上已經放棄了對欠逃費的追繳。
一方面,追繳需要相當的人力,大部分醫院都沒有專門的追繳人員。成都市第六醫院財務科一名工作人員説,很多時候,發現患者留下的地址和電話號碼都是假的。就算是真的地址,遇到地方比較遠的,往返幾次就要耗費大量的成本,一般也很難收回來。
另一方面,是否採取法律手段催繳也是醫院的一個“心頭之痛”。接受記者採訪的大部分醫院都沒有借助法律手段來催繳醫療欠逃費,究其原因,一是他們認為法律只針對惡意欠費的群體,但是否屬於惡意欠費很難界定,用法律武器同時也要承擔大量的成本;二是不少醫院認為,如果過度曝光,害怕更多患者效倣,選擇拖欠醫療費用。
因此,記者調研的大部分醫院對於欠逃費都採取醫院自己消化的辦法。對於追查無果的費用,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醫務部就採取將患者資訊存檔,同時通報財務部,然後醫院按照財物核銷程式進行統一處理。
記者從成都市衛生局了解到,據2012年一次性統計,全市部、省、市、縣83家公立醫療機構為包括疾病應急救助在內的相關病人累計墊支門診費173萬元,住院費4332萬元,合計約4500余萬元。
加快多管齊下破解“頑疾”
實際上,欠逃費是醫院一直存在的“頑疾”,業內人士和專家表示,單靠醫院的力量無法解決,需要加快多管齊下長效治理。
一是加快制定可操作的疾病應急救助細則。記者了解到,2013年2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者,其在醫療機構接受緊急救治後發生的急救醫療費用,將由專門設立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補助。
對於醫院來説,該文件讓“三無”人員的治療費用有了制度保障。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認為,應儘快制定相關的可操作細則。例如,如何進行三無人員的身份確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醫院作為醫療救助單位,是沒有身份核實功能和職責的,那麼接診到沒有身份證、沒有資金來源、無家屬或單位的“三無”人員時,醫院怎樣配合公安部門、民政部門進行銜接?接下來的相關流程有誰來具體負責?這些都有待細化。
二是社會救助制度的完善和大病保險制度的健全是解決醫院被欠逃費的根本之策。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丁少群告訴記者,一部分重病患者因無法支付醫療費,才選擇欠逃費。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同時,健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加快建立多層次的重大疾病保障體系,解決患者的後顧之憂。
三是需要社會誠信體系的約束,讓惡意欠逃費人員在誠信體系下寸步難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目前國內的誠信數據庫還不夠健全,醫院還不能向銀行等單位直接提供惡意欠逃費者的名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在訴訟中被確定為失信人員的名單將入庫向社會公佈。因此要讓賴賬的患者意識到,惡意的欠逃費將直接影響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法律將成為解決醫療欠逃費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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