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國稅:便民春風助車行
- 發佈時間:2014-11-18 05:29:23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規範和加強“營改增”後續管理,確保接得住、管得好,實現平穩過渡,商丘市國稅局及時對計程車行業的經營管理情況開展調研:深入計程車公司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公司管理模式、收入情況;走訪計程車司機,了解實際運營、稅費負擔等情況;組織運管、工商等政府管理部門召開專題座談會,了解行業管理和治理情況;關注營改增後的社會反應,特別是計程車司機通過行風熱線反應的一些熱點問題。
針對調研發現的問題,如何乘著國務院惠民政策的東風,讓國家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惠及這部分人群,成為納稅人最關心、國稅部門最亟待解決的問題。為此,該局成立了由總會計師王寬富為組長的“計程車行業稅收管理研究小組”,深入研究解決計程車行業的問題。小組對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深入探討,對計程車行業納稅主體界定問題進行重點研究,從計程車公司協議(合同)內容看,計程車司機大多是個人購車、獨立經營、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由於經營管理需要,行車證挂靠在計程車公司名下,但車輛實際屬於計程車司機個人。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應將計程車司機個體作為納稅主體對待。小組及時將這一看法向上級進行了彙報,在省局的悉心指導和幫助下,初步確定了界定的原則和方法。
如此,新的問題又出現了,計程車個人沒有工商營業執照,按現行政策,不能辦理個體稅務登記,只能辦理臨時稅務登記,但計程車又不是臨時經營;對個體計程車納稅人發售發票,將會大大增加辦稅服務廳工作壓力。在徵管、納稅服務、政策法規等部門的大力支援和配合下,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商丘市起草了《商丘市公路客運作業稅收管理指引》,重點明確了計程車管理的方法:“在挂靠經營模式下,凡能出具車輛産權證明歸屬個人(第三方出具)、合同載明由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計程車個人為納稅主體,可以辦理臨時稅務登記,並獨立申領發票。”
5月6日,該局組織召開了計程車行業稅收管理專題會議,啟動《商丘市公路客運作業稅收管理指引》推行工作,統一政策口徑,統一管理方法。根據商丘市實際情況,在三個區局率先啟動,對符合條件的計程車個體,6月1日起可為其辦理稅務登記,發售發票,納入稅收徵管,並告知納稅人,月不含稅營運收入達不到2萬元的(10月份已調整為3萬元),免征增值稅,在向公司繳納管理費時,不再包括應納的增值稅稅款。其他縣(市)局結合自身實際陸續推動。
截至目前,已有六個縣區局對符合條件的計程車納稅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證,共辦理個體登記3011戶,佔全市營運計程車的73.6%,佔全部營改增戶數的55.8%。該項優惠政策每年可為計程車行業減輕稅收負擔360余萬元,平均每輛車減少納稅880元。該舉措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為全省破解計程車管理難題提供可以借鑒的方法,省局已將此做法作為成功經驗計劃在全省推廣。(管雪影王翠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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