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歸案 12月1日為自首最後期限
- 發佈時間:2014-11-17 19:27:2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獵狐1024”行動已抓獲288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 12月1日為自首最後期限
新華網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徐硙、鄒偉)記者17日從公安部獲悉,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開展以來,已有288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歸案,其中126名主動自首,公安部再次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儘快投案自首。
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劉金國表示,截至目前,行動已先後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南韓、泰國、香港、台灣、南非、尼日利亞等5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抓獲潛逃十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1名,從美國、加拿大、日本、比利時等發達國家抓獲84名,有126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據介紹,“獵狐2014”專項行動中,江蘇、浙江、上海3省市公安機關共緝捕和勸返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90名;四川、重慶等地“一把手”高度重視,主動加壓,強力推進行動開展;廣東通過建立“三個一”機制,結合海量資訊研判,使一大批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快速落網;山東探索建立防逃控逃長效機制,積極開展“無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市”創建活動。
最近召開的亞太經合組織第26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就國際追逃追贓、開展執法合作等達成重要共識。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公安機關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與各國執法部門的密切合作,積極通過移民遣返、引渡、勸返等多種渠道,充分運用各種措施,不斷實現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要緊緊抓住12月1日這一最後期限,儘快主動投案自首,自首人員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在此期間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盡最大努力將其緝捕歸案,並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