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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海峰告方舟子索賠30萬 稱被其微網志辱罵“烏鴉”“蒼蠅”

  • 發佈時間:2014-11-16 08:46:39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不滿方舟子在微網志中罵自己是“烏鴉”、“蒼蠅”,深圳大學傳播係副主任孫海峰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訴請法院判令方舟子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並承擔律師費、訴訟費等。記者昨日獲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該案。

  孫海峰訴稱,方是民(方舟子)是新浪微網志“方舟子”賬號的使用人。2011年,方舟子在其微網志中蓄意炮製、捏造併發布了大量誹謗、貶損以及辱罵自己的資訊。如“孫海峰……之類的烏鴉”、“一隻嗡嗡來挑釁的蒼蠅”、“黑媒《時代週報》的槍手”、“深圳商報是孫海峰的御用報紙”等。孫海峰稱,他曾對方舟子妻子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一事發表過正常學術批評,方舟子在微網志中辱罵他是“玩打不過人家就綁架別人妻子的下三濫”。除上述資訊外,方舟子的微網志還存在大量相似的微網志資訊,這極大損害了其名譽。

  此前,孫海峰稱方舟子妻子劉菊花“靠給官員當保姆被推薦讀研究生”,被劉菊花起訴。海淀法院一審判令孫海峰刪除侵權微網志、向劉菊花道歉並賠償2萬元損失。

  昨天,方舟子的律師彭劍表示,目前尚不知道方舟子被起訴的情況,他會正常應訴。

  目前,該案正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張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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