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頻現獨董辭職
- 發佈時間:2014-11-15 08:32:32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林世雄 謝嘉晟)13日,廈門上市公司易聯眾發佈公告,寧家駿申請辭去公司獨董和公司其他職務,將不在易聯眾擔任任何職務。此前兩天,廈門另兩家上市公司銀潤投資和廈門建研也分別發佈了雷星暉和鄒學棟申請辭去公司獨董和其他職務的公告。
公開資料顯示,寧家駿曾任國家資訊中心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電腦用戶協會副理事長;雷星暉曾是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鄒學棟曾任福建省原建設廳副廳長及廈門市建築行業協會顧問等職務。
對於上述三人的辭職,相關公告均明確表示,是根據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文件精神。事實上,自去年10月中組部下發《意見》以來,廈門乃至福建上市公司中掀起了一波獨董辭職的小高潮。
今年1月20日,廈門乾照光電公告科技部原副部長馬頌德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一職;2月17日,中國證監會廈門監管局原局長陸建新也公告辭去三五互聯和麥迪電氣的獨董職務。
據媒體公開報道,今年初以來,已有超過10家福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相繼辭職。從公告披露的原因來看,多數明確表示是“按照中組部相關文件要求辭去獨董一職”。
自中組部下發《意見》以來,全國範圍內的A股上市公司已有數百名獨董相繼辭職。
據悉,《意見》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任職規定了三種情況:針對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要求不得在企業任職;針對辭去公職或者離退休後三年內的黨政領導幹部,要求不得到本人原任職轄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兼職或任職,也不得從事與之相關的營利活動,在這個期限內,對於本人原任職轄區和業務範圍外的,則要進行嚴格的報備制度;針對辭去公職或者離退休後三年後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組報告,由擬任職企業出具任職理由説明材料,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組按規定審批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此外,《意見》還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兼職不得超過1個,連任不超過兩屆;兼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
安信證券廈門營業部分析師黃惠明認為,這份文件的威力還是比較大的,對於已退休的領導幹部有3年的“鎖定期”,兼職的領導幹部甚至不能領取薪酬,“兼任獨董對官員的吸引力無疑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