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門立法的啟示
- 發佈時間:2014-11-13 06:29:27 來源:重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瞭望》週刊編者按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
從探索委託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到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決定,不能久拖不決……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方面,四中全會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擲地有聲、引人注目。
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成為全社會共識的當下,如何用更民主的辦法、更科學的程式來提高地方立法品質,考驗著立法工作者的法治智慧。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重慶市政府委託第三方機構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創新實踐值得借鑒。
重慶市去年以來在“開門立法”上積極作為,通過財政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直轄以來制定的371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進行全面系統清理,用第三方的眼光來審視、發現地方立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改、廢中注重吸納專家意見。目前,重慶市已經廢止3件地方性法規、11部政府規章,對專家建議適時修改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按照輕重緩急和立法程式正在逐步推進。
一些法學專家認為,法規清理是一項重要的立法活動。重慶市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進行全面清理,是地方立法工作創新方式方法的一次大膽嘗試,在全國尚屬首次。重慶市對立法機制的創新實踐,為各地“開門立法”、提高地方立法品質、防止部門利益法律化等方面探出了一條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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