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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迎“大限” IPO預披露或再度上演瘋狂

  • 發佈時間:2014-11-12 09:07:2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專家表示,考慮到補充中報的因素,8月中旬前新股發行可能再次處於半停滯狀態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目前IPO排隊企業非常多,而且排隊時間很久,造成企業的隱性成本很高。尤其是在監管層發佈預披露截止日期的情況下,30日很有可能會再次出現一輪預披露公佈的熱潮。”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今日是預披露“大限”的最後一天,按照證監會有關要求,從7月1日開始,受理待審企業和預披露企業的數量將會一致。上週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第三次對未完成預披露的企業進行了強調和警示,而就在當天,多達56家擬上市公司進行了集中的預披露,其中22家擬在上交所上市,6家擬在中小板上市,28家擬在創業板上市,預披露及預披露更新的企業激增至618家。

  根據證監會發佈的最新數據,截至6月26日,在審企業總數為664家,其中上交所主機板282家,深交所主機板149家,創業板233家;中止審查企業總數為42家,其中上交所主機板14家,深交所主機板11家,創業板17家;終止審查企業總數為60家。

  “對於6月底前未完成預先披露的企業,由於其申請文件中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且逾期達到3個月,將終止審查。”張曉軍26日當天強調了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的標準,對於6月底前已完成預先披露、尚未過會的企業,若其財務資料截止期為2013年年底,則其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將中止審查;該等企業應當在9月底前更新財務資料,否則將終止審查。

  根據現行政策要求,招股説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相關資訊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審核中如發現發行人申請材料中記載的資訊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實前後存在不同表述且實質性差異的,將中止審核,並在12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的發行申請。

  張曉軍此前指出,預披露時間比過去提前,目的是督促發行人和仲介機構在申報時就認真負責履行資訊披露責任,加強社會監督。

  “如果發行速度過快,市場預期的‘抽血效應’會增大,顯然令市場承壓過重;但是如果發行速度過慢,排隊企業等待時間太長,那麼申報材料的時效性就過了,就需要重新申報,所以監管層給這樣一個時間節點,目的也是把握好IPO的節奏。”蘇培科表示,今年上市100家公司是市場的最高預期。

  “從當前情況看,新股只有1家在7月份發行,本週如果證監會能繼續給批文,那應該也是上市公司公佈半年報前最後一批了。如果考慮到補充中報的因素,8月中旬前估計新股發行又將處於半停滯狀態。6月份一直是IPO申報的高峰期,IPO堰塞湖可能加重。”一位知名券商分析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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