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差別化收費為百姓“省錢”
- 發佈時間:2014-11-10 11:30:50 來源:濟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11月9日訊(記者 甄真 通訊員 王芹)從9月起,我市將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作管理,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新的公共租賃住房政策中,除降低準入門檻,增加退出過渡機制等變化外,租金和物業費開始實行差別化收費。
“公廉並軌”前我市廉租房的租金標準單獨制定,公租房租金標準按照兩檔劃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租金標準不高於同地段、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30%,其他申請人及家庭的租金標準不高於同地段、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70%。當廉租房住戶因收入水準提高而超過“保障線”後,將不再享受廉租住房,若符合公租房準入條件,可按公租房的租金標準交納租金繼續居住。此方法在實際執行時,出現了一些個例。由於家庭年收入水準是其是否符合居住廉租房的主要條件,有個別住戶由於收入水準的小幅增加,恰好超出了保障線的標準,面臨著將執行公租房租金標準的情況。而在我市一些地理位置較好的地段,兩者之間租金的差距有的達到四倍之多,從而出現收入增加一小步,支出增加一大步,實際生活水準不升反降的尷尬局面。這即讓群眾一時無法適應,也給執收帶來了一定困難。
為了解決上述管理中的困境,在本次公廉並軌後,本著“分層次梯度保障,困難群眾優恵優先”的原則,新的租金標準確定原則在保持與原政策無縫銜接的基礎上,對不同收入階層進行合理細化,實行租金和物業費的差別化收費。即以周邊同地段、同水準的市場平均租金為計算基數,按照收入水準的不同,將租金和物業費劃分為四個檔次,每一檔次之間的差距不超過20%。以居住在天橋區某小區的原廉租房用戶為例,實行公廉並軌前,如果其家庭年收入增加,不再符合廉租房居住條件,其租金標準需要從每月2.7元/平方米一下猛增到9.7元/平方米;而根據新的公共租賃住房中租金計算的規定,其租金標準只需提高到每月4.1元/平方米,大大減少了低收入群體的支出。
市物價局負責人表示,通過細化檔次,縮小跨度,使公共租賃住房用戶在收入水準發生變化時可以實現柔性過渡,保障了不同收入群體在支出上的緩慢增長,體現了政府管理的公平化、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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