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聯訊因涉騙取發行核準 被證監會罰882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1-07 10:20:34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天在例行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依法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任何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市場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同時,證監會還對近期投資者關注的違法違規行為做了官方發言,其中,證監會目前正在就獐子島相關情況進行核查。並對涉及騙取發行核準、資訊披露違法等兩項行為的海聯訊做出了罰款和警告等措施。
此外,證監會表示滬港通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到了最後階段。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對違法違規案件的反應速度明顯加快,對很多案件都做到了迅速立案調查,一有調查結果即對外通報,顯示出監管力量向執法的傾斜。
證監會已經明確,未來的監管重心將向事中、事後監管轉移,對違法違規行為,要毫不手軟地追究到底、處罰到位。
海聯訊涉騙取發行核準
昨天證監會發言人還表示,正在就獐子島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此外,證監會昨天還通報了對海聯訊的處罰決定。2013年3月19日,證監會對海聯訊進行調查,2014年11月6日進入行政處罰前的告知階段,經初步調查,海聯訊涉及騙取發行核準、資訊披露違法等兩項行為。
證監會決定,對海聯訊處以782萬元的罰款,對信披違法給予警告,並罰款40萬元,合計822萬元;對張鋒處以1173萬元的罰款,給予警告30萬元,合計1203萬元;對邢文彪、楊德廣每人每項行為罰款60萬元;對孔彪等2人責任人分別罰款50萬元;對其他12名責任人罰款25萬~3萬元不等,對張鋒、邢文彪、楊德廣三人處以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表示:在證監會作出對海聯訊處罰決定前,已充分考慮下列情況,海聯訊主動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主動消除對市場影響;股東出資設立專項賠償基金,95.7%的適格投資者已獲得補償,佔賠償總額的98.81%。
其他熱點:
QFII應當統一披露其持有的境內外公司的持股情況。
將強化上市公司環保的信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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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員工持股計劃不設行政許可。
將與別的部委協作加強金融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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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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