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治賭須先織密“法網”
- 發佈時間:2014-11-03 01:00: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對於當前農村賭博出現的新變化新趨勢,一些基層幹部群眾、專家學者建議,通過完善立法織密“法網”、創新基層治理完善打擊手段、探索徵信體系建設等舉措,把治賭作為農村基層法治建設的突破口,依法有效遏制這一社會毒瘤的發展蔓延。
完善法制建設 提高違法成本
一些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認為,打擊賭博犯罪關鍵要從法制建設入手,提高違法成本、消除法律盲區,通過織密法治“鐵網”,提升打擊賭博犯罪能力。
部分法學界人士建議,可參考日本、南韓以及我國台灣地區的刑法規定,適時設立“常習賭博罪”:一是加強對賭博犯罪新特點新動向的調查研究,把握賭博犯罪在農村地區發展、蔓延的內在規律。二是將打擊賭博納入基層法治建設,借鑒國內外相關經驗,適時設立“常習賭博罪”。三是針對“以賭博為業”缺乏可操作性等問題,適度加大“常習賭博罪”適用力度,只要犯罪嫌疑人屢教不改、反覆涉賭,即可參照執行。
天津、貴州一些執法人員建議,根據基層司法實踐情況,將“聚眾賭博”認定門檻由“3人以上”降低至“2人以上”;以“聚眾賭博”涵蓋“開設賭場”概念,直接將量刑年限改為情節嚴重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配以其他懲處措施,以此提高執法標準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吉林長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人李文貴建議,以刑法補充條款或司法解釋的形式,明確賭博犯罪的具體標準,對構成賭博犯罪的細節明晰界定,特別是對為賭博提供服務的涉賭人員,如提供場所、望風放哨、餐飲接送等週邊人員,完善和明晰相關懲處措施,以增強執法實踐中的打擊效果。
豐富打擊手段 建立禁賭責任制
天津市一些執法人員建議,加大舉報制度建設,把鼓勵民間舉報作為綜合打擊的主要抓手。一方面,在農村賭博較嚴重地區劃撥專門預算、健全特殊保障機制,建立對舉報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機制;另一方面,發展壯大“耳目”隊伍,除在普通群眾中發展治安積極分子外,加大教育感化涉賭參賭人員及時為警方提供線索,形成立體全面的治賭民間網路。
貴州省社科院社會研究所副研究員陳訊建議,探索建立禁賭責任制,推廣交叉執法、聯合執法等探索經驗:對基層公安機關實行更嚴格的禁賭責任制,轄區內如果發生大規模聚賭而未掌握情況,即問責分管領導、主管領導;推行“交叉抓賭”,在上級公安機關的組織下,經常性、不定期地部署警力到另一個區域執行抓賭任務,防範庇護轄區內涉賭參賭人員;開展聯合執法,推廣充實“警務協作平臺”,建立鄰近區域賭博問題定期通報制度,通過集中演練、聯合執法,提高區域整體打擊能力。
此外,部分基層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認為,打擊農村賭博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基層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統籌:一是公安、檢察、法院履行職責,快偵、快破、快訴、快判,堅決遏制賭博違法犯罪蔓延的勢頭。二是層層包乾負責,集中優勢警力開展重點整治。三是開展大要案攻堅行動,狠剎“非法彩票”“賭狗”等變相賭博活動,形成一定社會聲勢。
創新基層治理 制定誠信“黑名單”
一些社會治理方面的專家學者認為,針對當前部分農村地區的生活陋習和精神營養缺失問題,各級黨委政府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橋頭堡”作用,創新基層治理,加強教育引導,有效剷除賭博的“社會土壤”。
吉林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管理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郅強建議,圍繞綜合治賭在農村地區建立一整套創新機制:明確鄉鎮黨政“一把手”作為打擊賭博犯罪的第一責任人,凡放任不管或查處不力的一律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把打擊工作列為農村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試行“一票否決制”,即存在賭博犯罪的村集體及村幹部,一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所長張寶義認為,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應實現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一是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用,加強基層黨員幹部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結合各地實際對農民進行創業致富和新技能培訓,引導促進富餘勞動力“謀致富、思發展”,有效擠壓這一群體的“閒散時間”。三是探索建立農村社會誠信體系,將參賭涉賭人員納入誠信“黑名單”,與相關扶貧項目、種植補貼發放等直接掛鉤。同時建立對應的淡出機制,如有舉報立功表現或一段時期內不再涉賭,則從“黑名單”逐漸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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