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7月04日 星期四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河北消協:銀行卡換“芯”銀行應買單

  • 發佈時間:2014-11-01 07:34:15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陳霞)從明天起,既有磁條又有晶片的銀行卡不論是在ATM機上還是在POS機上都不能再刷磁條,而只能讀晶片使用。銀行卡的刷卡時代正式向“插卡”時代轉換。然而,部分銀行在推行將磁條換為晶片卡的過程中,會向消費者收取數額不等的工本費。繼中消協明確表態“銀行卡換‘芯’應由銀行自擔費用”後,昨日,河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廉莙發表觀點稱,銀行卡換“芯”費用不應由消費者買單。

  近日記者採訪了解到,因為換芯收費,市民的“動力”明顯不足。接受隨機採訪的10多位市民均表示未更換晶片卡,其中多數人不認同銀行的換芯收費。李先生表示,“要是換晶片卡收費,我肯定不換。我們儲戶將錢交給銀行保管,銀行出於資金安全考慮更換晶片卡,這就是他們應該做的,收費讓儲戶買單太不合理。”李先生的態度代表了很多市民的心聲。

  對於銀行換芯收費帶來的消費爭議,河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廉莙明確表示,應由銀行自行承擔銀行卡換芯費用。

  “舉個例子:難道我們的消費者到菜市場買菜,還要為商販沒有桿秤等計量工具而買單嗎?到飯店就餐還要自備食具和桌椅嗎?” 廉莙提出了三條理由:第一,從銀行的安全保障義務看,保障銀行卡客戶的資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種不法侵犯,是銀行應盡的法定義務。本次換卡是銀行為消除不安全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措施,這種為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而增加的成本,應由銀行自行承擔;第二,從銀行卡的性質看,無論磁條卡還是晶片卡,都是銀行從事金融交易的經營工具,經營者為其經營工具所付費用應作為整個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核算。目前,在用銀行卡大多卡面上註明“本卡的所有權屬某某銀行所有”,故銀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産品而變相向消費者加收費用,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這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第三,從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看,銀行要求客戶將原有的磁條卡更換為晶片卡,屬於其對原有合同的單方變更,應與消費者協商一致,並儘量減少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利影響。銀行換卡行為會導致消費者諸多不便,例如換卡時耗力、原有綁定交易因卡號變化需重新調整等,銀行應本著消費者至上的原則,儘量採取換卡不換號的升級方式較為妥當。

  另外,針對一些消費者關注的換卡應該注意什麼?廉莙提醒説,儘管省會一些銀行推出“換芯不換號”服務,但並不包括所有的銀行卡及客戶群體。換卡時如果換了卡號,市民需注意此前銀行卡綁定的一些業務需重新辦理,如水電煤氣、房貸、車貸等多種代扣業務以及綁定的信用卡賬戶、支付寶賬戶、證券賬戶等均要第一時間重新辦理。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