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中消協指出銀行卡換“芯”費用應由銀行承擔

  • 發佈時間:2014-10-30 05:52:42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0月29日訊 記者陳鬱報道:由於磁條卡存在安全隱患,從明年起,國內各銀行將陸續停發磁條卡,只發行晶片卡。目前已有銀行開始推行銀行卡換“芯”,但這一過程中部分銀行向消費者收取一定數額的工本費,此舉引起社會熱議。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今天表示,銀行卡換“芯”應由銀行自擔費用。

  中消協指出,從銀行的安全保障義務看,保障銀行卡客戶的資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種不法侵犯,是銀行應盡的法定義務。如新《消法》第十八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産安全的要求”,《商業銀行法》第六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磁條卡存在不安全風險早已被發現,本次換卡是銀行為消除不安全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措施,這種為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而增加的成本,應由銀行自行承擔。

  從銀行卡的性質看,無論磁條卡還是晶片卡,都是銀行從事金融交易的經營工具,經營者為其經營工具所付費用應作為整個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核算。目前,在用銀行卡大多在卡面上註明“本卡的所有權屬××銀行所有”,故銀行卡及其更換費應由銀行承擔,銀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産品,變相向消費者加收費用,將本應自己承擔的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從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看,銀行要求客戶將原有的磁條卡更換為晶片卡,屬於對原有合同的單方變更,應與消費者協商一致,並儘量減少對消費者的不利影響。銀行換卡行為會給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如費時耗力、原有綁定交易因卡號變化需重新調整等,銀行應本著消費者至上的原則,儘量採取換卡不換號的升級方式。

  中消協呼籲,有關方面在制定涉及消費者利益的政策時,應廣泛聽取消費者及消費者協會的意見,審慎分析,逐步推動,加強指導,妥善解決可能發生的相關糾紛。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