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卡積分怎麼沒了?
- 發佈時間:2014-10-30 04:29:35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呂朝明)辦卡時商家宣稱“消費一元可獲一個積分”,消費者充值1500元後,卻發現其中的500元積分“不翼而飛”。在集美工商所的幫助下,洪女士討回了“丟失”的積分。
洪女士前幾天到集美某遊樂場遊玩。該公司宣傳稱:消費者辦理會員卡後消費一元即可獲得一個積分。她便當場購買了一張會員卡,並充值500元。當時,工作人員明確告之“卡內已充值500元,還可自行再次充值”。洪女士又另外充值了1000元。隨後她發現,最初開卡時自己充值的500元在消費後並沒有被計入積分。洪女士覺得奇怪,向商家諮詢。這時工作人員才説,按照“公司規定”,開卡時卡內的500元是不予納入積分的。
洪女士認為,該公司事先並未明確將這一積分規則告知自己,宣傳內容不實,並撥打12315投訴。經過工商人員調解,商家最終補還洪女士500個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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