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合投資涉嫌集資詐騙罪 專家:8%以上收益需謹慎
- 發佈時間:2014-10-29 13:1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世合投資”全國各地設公司,業務員拉投資,承諾項目有實體項目,而且利率偏低,以此博取投資者信任,結果一夜間人去樓空,消費者欲哭無淚。本期《天天315》重點關注:投資詐騙新花樣。
央廣網財經10月29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現在,大家生活都富裕了,手裏也有一點閒錢了,於是,錢往哪投能夠保值增值,成了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如果有熟人向你介紹投資項目,説自己也投資了幾十萬元在裏面,而且這個項目有很多實體公司可以投資運作,同時利率不虛高,挺保險。這樣的項目你會感興趣嗎?我想很多朋友可能會選擇投資這樣的公司。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就是這樣一家看似穩賺不賠的投資公司,一夜之間人去樓空,消費者投進去的錢打了水漂。
最近,我們《天天315》節目組就集中接到來自全國各地投資者的投訴,説一家叫做“世合投資有限公司”的投資公司,吸收了大量投資者的資金之後就一夜之間突然消失了。
我們採訪了來自深圳的唐女士,來自西安的程女士還有來自蘭州的許女士。他們三位選擇投資這家“世合投資”的原因極其相似。
一、公司看似實力很強,有豪華寫字樓,有豪車等。第二,公司有實體經濟做支撐。三,利率不是很高,讓人信任,還有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經過熟人的介紹。
而深圳的唐女士和蘭州的許女士還特別跟我們強調了利率比較適中,以及公司旗下有實體經濟比如快遞公司等,這是吸引他們的重要原因。
而談到公司怎麼就突然倒閉了這個問題時,三位女士都説,開始分紅很正常,突然有一天聽説公司沒有了,就去看了,果然是人去樓空。
深圳的唐女士還説,位於高大上寫字樓裏的公司突然大門緊鎖,而寫字樓物業説他們欠繳了大量的房租和物業費。
西安的程女士説,當投資人得知公司出現問題後,大量的人聚集在公司,要求還錢,公司人員與投資者談判,答應逐步歸還投資款。可是後來,承諾的歸還也不了了之。
公司消失之後,程女士才發現,當初介紹她投資的、自己相熟的朋友也消失了,手機也關機,而她所聲稱的在公司有多少多少投資則是完全不存在的假話。
唐女士和程女士都跟我們反映,他們事後才發現,“世合投資”的主要負責人對外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證有好幾個,根本不知道哪一個是真實的。
而蘭州的許女士説,“世合投資”公司遍佈全國,新疆都有,中心在西安,而這次“世合”消失並不是遍佈全國各地的分支機構在同一時間消失的,而是持續了很長時間,比如西安是八月開始出事的,而蘭州10月才開始。那“世合投資”公司為什麼不能出現問題及早公佈資訊,以防止後續的消費者受騙上當呢?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張立棟、中國消費者律師團胡鋼律師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胡鋼律師,剛才的這個案例,三位消費者講述的情況大概您都聽了一下,那麼您能不能從以上我們採訪到的相關情況,給這個案件在法律上有一個定性呢?它到底屬於一個什麼樣性質的?
胡鋼:本案涉及到的世合投資公司相關案情,包括我們剛才節目介紹的還有其他媒體介紹的情況,我初步判斷這可能涉及到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是涉嫌集資詐騙罪。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的規定,如果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話,最高可處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而集資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經濟之聲:我想請教一下立棟先生,您從金融業界的角度給我們分析一下,這個案例當中各種看似很靠譜的資訊裏面,到底都潛伏著哪些問題?
張立棟:首先,投資者説年利率12%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實際上國家並沒有這樣的規定,是哪一個利率是符合的,也要看它投資的産品。這個案例確實和我們之前接觸到的集資詐騙確實不一樣,它的利率是比較適中的,相對來説並不是説通過高利率,然後吸引人。那也就是這個案子是非常具有欺騙性,這個欺騙性體現在利率比較適中,好像感覺是比較穩健。另外,它有一個合法註冊的公司。第三,他也是通過熟人的介紹。但實際上,現在這種集資詐騙也好,金融詐騙它確實呈現出多樣化的情況,就是説越來越貌似是合法合理的,但實際上它背後還是蘊藏著非常大的一個風險。這也説明金融詐騙確實是非常複雜的,因為它的門檻比較高,它的專業性比較強,所以造成了資訊高度的不對稱,那也進一步凸顯出監管的必要性和它的主動性所在。
經濟之聲:我想請教一下胡鋼律師,您從法律的層面來給我們分析一下,就剛才我們説到的這個世合投資的集資案例,我們請立棟先生是從金融業的角度來給我們分析了一下哪些東西是不靠譜的,那麼法律的層面上來給我們分析一下,哪些東西是不靠譜的?
胡鋼:我先解釋一下所謂的“四倍利率”的問題,四倍利率是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它要求是民間借貸的利率是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是最高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這個限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意思就是如果是四倍銀行利率的話,超過的部分要到法院去主張自己的權利,法律是不會保護的,如此而已。並不是説低或者高就是如何,而是説高出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而我們有一個基本的概念,很多時候法律有時候來源於常識。現在我們國家一年存款利率大概是4%左右,而我們國家從統計來説,一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利潤率是8%左右,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那麼在此背景下,如果年利率20%多的這麼一個,不論是借貸也好,投資也好,那麼它的這種産業或者商業得達到什麼如此高的回報呢?這種可能性實際上是很小的。
就本案來説,剛才我們主持人也梳理了本案所謂世合投資方的幾個特點。第一個所謂這個公司有豪華的寫字樓,豪車等等。請注意,寫字樓可以是租的,租的時間可能就是你簽約的那一個星期,樓下停的豪車也可能是租的,也可能是朋友臨時停在那的,這個寫字樓和豪車都不能反映這個公司實際的實力。第二是所謂公司有實體經濟做支撐,實體經濟就是説這個公司相關的關聯公司,可能是從事實體的業務,但是剛才重復的實體業務,一般來説年利潤也就8%左右,它如何支撐?而且每個企業的盈虧狀況每天也是波動的,這種風險是很高的。所以所謂有實體經濟做支撐,本身並不能構成我們做投資一個必要條件。第三所謂利率不高,還有一個所謂的熟人介紹,熟人當然是我們各種原因認識的親朋好友之間,但是熟人介紹並不等於説出了問題熟人能起到一個擔保的作用。還有本案還提到一個所謂口頭的承諾,所謂有雙倍抵押、擔保之類的這種表述,但請注意,如果是嚴格的擔保或者抵押的話,一定要做相關的抵押登記,相關的財産要進行凍結,進行權屬證書相關的背書,才能實現法律意義上的抵押或者説擔保。所以綜合以上的情況,我們投資者在考慮到超過8%以上的投資,都務必要清醒清醒再清醒。
經濟之聲:從法律層面上來説,這種作為是不是就可以説公司的負責人是動機不純,所以對今天的結局有預謀的行為?
胡鋼:我覺得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者相關公司的股東,或者是高級管理人員使用虛假身份證件進行工商註冊登記,這個行為本身是違反公司法的行為,同時也是違反了我們國家身份證管理法相關的規定,這都是應當受到法律嚴厲制裁的。而由此引發出,它這種虛假身份登記公司的結果,可能就是為了後續的這種商業詐騙包括集資詐騙做一些前期性的準備,也就更加強化了我剛才提到的,本案涉嫌集資詐騙的這種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