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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發展規劃、政府投資等還缺乏法律行政法規支撐

  • 發佈時間:2014-10-29 10:3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10月29日電 (周素雅)今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快法治機關建設”新聞發佈會。會上,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司長李亢介紹説,在發展規劃、政府投資等重要的職能方面,目前為止還缺乏法律行政法規的支撐,還是靠國務院的決定,以及一些相對下位的規範性文件來規範和支撐。

  李亢指出:“在發展規劃、政府投資等重要的職能方面,目前為止還缺乏法律行政法規支撐,還是靠國務院的決定,以及一些相對下位的規範性文件來規範和支撐。下一步,應該把創新制度建設、實現職權法定作為法治機關建設的首要任務,提出發展改革法律制度體系基本建立,重要的職能立法取得突破性進展,基本實現職權法定、配套規則齊備的立法目標。”

  李亢介紹説,目前正在重點推進的具體立法項目,一共30件,其中10件已經報了國務院。“這次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必須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環節,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

  “還要堅持‘開門立法’,吸收有關專家行業協會市場主體直接參與,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李亢認為,法律法規起草或者制定後,受眾管理相對人不大明白,或無法操作,或因為附加了很多義務和責任而執行不了等,所以發改委在立法過程中,要貫徹擴大公眾參與的渠道,盡可能吸收各類有關的市場主體、社會公眾的意見,讓人民群眾參與到立法進程中,如此一來立法發佈後能較好執行。徵求公眾意見以後,還要做好意見的整理和反饋,這樣對依法行政有很好促進作用。

  李亢説,再者,要建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後評估機制,建立後評估制度,每年選取一些影響面廣、社會關注度高、與職能轉變和作風轉變密切相關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後評估。“這是創新,原來沒這麼做過,現在開始後評估了。還要梳理,看看哪些管用,哪些不能執行了,在這個基礎上提出完善管理、改進制度、轉變作風的意見。最終為我們工作服務,為我們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服務。這是關於國家發改委重點立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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