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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庭判決支援醫院拒為病孩移植心臟

  • 發佈時間:2014-10-25 07:3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黃霜紅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柏林10月24日電 (記者 黃霜紅)德國吉森大學醫院以“不具備移植能力”為由拒絕為一名兩歲患病男童移植心臟。病孩父母將醫院告上法庭。24日,吉森地方法院判決支援院方。

  今年3月,病孩木哈邁德隨父母從土耳其專程來到德國準備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出發前,木哈邁德突然心臟停跳,雖然被搶救過來,但由此造成了木哈邁德腦損傷。到達吉森大學醫院之後,醫生檢查認為手術風險較大,於是做出木哈邁德不適合接受心臟移植的結論。

  木哈邁德父母無法接受醫生的診斷結果,以涉嫌歧視為由狀告吉森大學醫院,要求法庭頒布“暫時令”,將木哈邁德列入接受心臟捐贈名單中。在最初的法庭調查期間,雙方曾達成和解,院方支援木哈邁德父母在4周內自行尋找其他願做心臟移植手術的醫院。遺憾的是無人願意接收這位病人。

  吉森地方法院的判決指出,該醫院做出的診斷結果是建立在《器官移植法》及與此有關規定上的,腦損傷並非接受心臟移植的障礙,而是由此帶來的手術風險,與是否歧視病孩的身體障礙無關,因而“不容抗拒”。

  在木哈邁德來德國之前,網路上出現了其需要換心臟的故事,其父母由此獲得德國社會捐款40萬歐元,吉森大學醫院曾承諾支援。治療出現波折之後,一些政界人士也曾試圖干預無果。

  幾次器官捐獻醜聞導致越來越多的德國公民放棄捐獻器官。統計數字顯示,該國每天有3名病人死於無法及時獲得器官移植。全德目前有8000人在等待腎移植,而等待心臟及肝臟捐贈的病人通常希望渺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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