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之舉需群眾理解支援
- 發佈時間:2014-10-22 01:30:49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危舊房問題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與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日前,我市出臺了《關於推進以成片危舊住宅區為重點的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力爭通過幾年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隱患嚴重的成片危舊住宅區,全面改善城鎮居民居住條件(10月10日《寧波日報》)。
為了讓居住在危舊房住宅區的人們消除後顧之憂,實現“舊房換新房,危房換安房”的目的,我市出臺了所有計劃。在資金上加大投入:市、縣(市)、區政府每年合計安排統籌資金10億元,同時爭取金融貸款、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多渠道籌措資金。在政策上給予扶持:選擇“回遷重建”的,在國土、規劃、稅費等方面給予支援。在實施上加強領導:建立以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的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縣(市)區建立相應領導機構,並組建一傢具備投融資平臺、土地一級開發等職能的公司負責具體運作。
從中不難看出,我市對改造危舊房工作是重視的。但這項惠民之舉能否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還需群眾的理解與支援、參與與配合。從法理上講,居民購買了住房,就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實施危舊房改造,雖然是為民辦好事、辦實事,但也必須尊重群眾意願,若業主不同意改造,再好的政策也只能空轉。若在群眾不理解不支援的情況下強制改造,結果必是好心辦壞事,得民心之策變失民心之舉。
應該相信,長期居住在危舊房住宅區的群眾,盼望早日改造解危,對政府出臺的政策內心是贊同的。但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們的普遍心理。一些人盼著早日更新改造,但一旦要組織實施,又提出種種理由,希望政策再優惠些,利益再多些。對此,有關部門及街道社區應做細做好群眾工作,講清楚:政府以往的徵用拆遷主要在於非成套房、城中村改造及道路、車站、醫院、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建設,前者徵用拆遷由於所在地塊建築強度低,可用空間多,資金基本能夠平衡;後者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應該全額投入。而危舊住宅區的更新改造,目的是解危,得益的是業主,政府已經做了最大的努力。業主若堅持不改造,最終吃虧的還是業主自身。對於那些不顧大多數人意願和安危,坐地起價、人為製造障礙的業主,除了政府層面做工作外,還可發動周邊群眾,促其順應民意。
總之,我們要把危舊房住宅區更新改造的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訴群眾,把更新改造的實施方案清清楚楚地交給群眾,通過深入細緻的群眾工作,形成全體業主的共識。獲得了群眾廣泛的理解支援、積極的參與配合,這一惠民之舉就一定能夠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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