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購房可在本地提取住房公積金
- 發佈時間:2014-10-18 02:33:25 來源:蘭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蘭州晚報訊(記者趙文瑞)連日來,住房公積金系列“新政”引發各界關注,10月17日,市民李小姐向本報記者諮詢,“我和先生去年在西安結婚買了一套70平米的商品住房,但我的戶口和工作關係現在都還在蘭州,購房時沒及時提取使用我的公積金,不知道這樣複雜的異地購房情況現在還能不能提取公積金?”
對此,記者從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該中心關於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業務一直在正常辦理,只要是“購房合同”在2年內、或“房産證”在1年內的商品房購買人,都可申請提取。類似李小姐的情況,需要準備的申請資料包括她本人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房地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不低於房款總額30%的付款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全額付款憑證),以及李小姐配偶的戶口本、兩人關係證明即可。
另外,異地購房後,需同時提取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的,相應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結婚證或者家庭成員關係證明(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供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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