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進一步規範設施農用地使用
- 發佈時間:2014-10-17 22:44:1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王立彬)為支援設施農業健康發展,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設施農業合理用地需求,同時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管,規範設施農用地使用。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支援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17日對外公佈。通知對合理界定設施農用地範圍、積極支援設施農業發展用地、規範設施農用地使用、加強設施農用地服務與監管等做了明確規定。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主動公開設施農用地建設與管理有關政策規定、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監管,嚴格設施農用地執法。
為適應農業現代化發展要求,通知首次將規模化糧食生産所需配套設施的用地納入設施農用地範圍,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為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義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非農化,通知把生活用房的用地從附屬設施用地範圍中剔除。而規模化糧食生産配套設施可以佔用基本農田。按照國務院清理行政許可的整體要求,通知把設施農用地的審核制度改為備案制度。
通知強調,經營者必須按照協議約定使用土地,確保農地農用;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不得超過用地標準,禁止擅自擴大設施用地規模或通過分次申報用地變相擴大設施用地規模;不得改變直接從事或服務於農業生産的設施性質,擅自將設施用於其他經營。設施農用地使用和管理情況將納入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