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餘元買的鞋穿十天開膠了
- 發佈時間:2014-10-14 06:29:18 來源:瀋陽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遼寧省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公佈第三季度全省消費維權案例,其中兩起案例就發生在瀋陽消費者的身邊兒,不妨一起看看,這權要咋維?
買房三證不全 預付款可退
今年9月,瀋陽市消費者郎先生與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售樓處簽訂購房協議,交納預付款34萬餘元。後郎先生發現,該開發商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於是找到開發商協商要求解除預售合同。開發商以售樓員辭職不了解情況為由,對消費者退房一事置之不理。
【維權】根據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等規定,當事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如果開發商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合同是無效的。工商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開發商為消費者退還全部預付款。
萬元鞋十天開膠 退貨優先
前不久,瀋陽市消費者郝先生在某大商場花10800元購買了一雙國際名牌鞋,沒想到只穿十天就出現了開膠問題。消費者懷疑鞋的品質不合格,於是找到經營者要求退鞋,商場專櫃以公司規定為由,堅持修理,拒絕退貨。
【維權】新《消法》破除了修理兩次退換貨舊規定,明確退貨優先原則。工商人員出面調解,並向經營者宣傳新《消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最終同意為消費者退還購鞋全款10800元。(吳宏、包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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