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 發佈時間:2014-10-10 07:32:49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是認真貫徹集體林地家庭承包政策,切實加強集體林地承包經營管理,繼續穩定和落實家庭承包制度,依法妥善調處林權糾紛,保護各方合法權益。二是大力開展森林保險,開展了林業專業合作社示範社評選工作。三是積極穩妥地開展林權抵押和流轉,規範森林資源資産評估,加快旗縣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建設步伐。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新增確權集體林地8.19萬畝,累計確權集體林地3.26億畝;新增發放林權證面積4.09萬畝,累計達到3.25億畝;新調處解決林權糾紛62起,累計調處解決林權糾紛8262起;新增抵押面積4.02萬畝,貸款0.33億元,累計規模達到40.98萬畝,貸款8.04億元;新增流轉面積19.4萬畝,累計達到558.3萬畝;新建旗縣林權管理服務中心2個,累計達到53個;新建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169個,累計達到391個,評選出自治區級示範社6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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